2019年8月15日 星期四

生命、愛情、自由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句話將人世間的幾件追求的重要性給很好的排列的出來;有沒有道理?我覺得很有道理,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講的,那是人世間的追求;若是將這些事換作是在天上的,和永恆裡的,那麼順序還會一樣嗎?
 
我們可以為了暫時界裡面的自由(在上述三者中最重要的)而放棄永恆裡的生命嗎?我們可以為了在暫時態中的自由,而放棄對基督的愛嗎?這件事在於世人會有一種答案,對於真正的基督徒來講,則應該會有另一種答案,否則就有必要檢視一下自己的信仰了。
 
基督徒的盼望到底是在地上還是在天上?這是我們首先要問自己的一個問題,你的盼望是在地上還是在天上?我們所要享受的福樂,包括身體和生命的安好,想要得到的愛情和順利,生活的自由,這些到底是不是我們人生當中僅有的目標?還是我們會有更重要的目標?
 
我們身為基督徒,自然不是為了地上的這些目標,我們的追求自然是天上更高但也更遠的目標;在過去以往,有很多的基督徒宣教士被抓,他們失去了自由,有些甚至失去的生命,但是他們依然不改變他們對於基督的愛,也沒有放棄他們的信仰;
 
我們愛主,自然要遵守主的命令,耶穌曾經這樣回答門徒:「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翰福音十三章23-24)
 
當聖經上所教導的教訓和我等想要的不一樣時,我們該怎麼辦?聖經上說基督徒該保持聖潔,但是人卻想行姦淫、貪孌,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克制?當聖經上說我們當捨己,為了主可以犧牲某些應有的權利,我們是否應該照著行?
 
曾經有一個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他的父親死了,他要去埋葬他的父親,這不是人之常情嗎?不是盡孝嗎?但是主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合理不合理?不合理,但是合主意啊;
 
保羅在羅馬政權當道之時,在大逼迫之前寫下羅馬書,要基督徒順服在上有權柄的,那是否明智,是否合理?我不知道,但是顯然那是合主心意的;否則那不會成為聖經,否則羅馬書不會成為世世代代的基督徒所尊崇,所遵守的教訓,這是神的心意透過保羅所寫下來的;

這樣的教訓不是讓我們在方便遵守,容易遵守的時候就遵守一下,不容易、不和我心意的時候就找其他的理由來反對,如果我們這樣做的話,那基督徒和不信的人又有甚麼分別?
 
現今有許多的基督徒,稍微遭到一點不公義的對待,稍微要犧牲一點自由與方便,就在那裡喊:主啊、你在哪裡?主啊、你的公義何在?像這樣的基督徒,如果主要他不要埋葬自己的父親來跟從主的話,他也一定會回頭詰問主:你不是說要公義嗎?你不是慈愛嗎?怎麼連我要去埋葬自己的父親都不許呢?
 
我們之所以稱主為主,那就是說他是可以掌管我們的主;我們說我們信他,那就是說我們所信的是唯有是基督,不要自己另外立一個主;今天在香港和在全世界的許多地方,有的人已經為自己立了另外的主,並且強將他們自己所選的主和耶穌基督捆綁在一起;
 
自由民主好不好?當然好,但是民主和自由不是主;愛情和自由重不重要?當然重要,但是愛情也不是我們的主;反而我們若是因為愛主,因為要追求那永恆裡極大無比、永遠的產業,那些在暫態中的「重要」我們都可以放下,只為追求主的心意;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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