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 星期三

割禮與否(羅4:9)

羅馬書四章「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有關於割禮是否必要,從古至今有許多的爭辯,最重要的論據就是在這裡了,亞伯拉罕是在什麼時候被稱義的呢?這是在摩西的書、創世紀的裡面有清楚記載的:亞伯拉罕是在七十五歲的時候,就蒙耶和華的祝福,說他的後裔要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而得福;
 
那時他還叫作亞伯蘭,也還沒有行過割禮;那亞伯拉罕是什麼時候行的割禮呢?那要等到他到了九十九歲,妻子撒拉懷了以撒之時,耶和華才要以撒在出生的第八日行割禮,並且也要亞伯拉罕此時先行割禮;從亞伯拉罕的被稱義,到他行割禮,中間足足有二十五年;
 
保羅就以此為論據,在這裡詳細的論述了;我們信基督,所要得的福是從上帝而來,而這福是是因為一個尚未受割禮的亞伯蘭而賜下來到人間的,我們這些地上萬族的人啊,全都是因為這個深信獨一真神上帝的亞伯蘭而得的福,而他當時並未行割禮;
 
割禮在亞伯拉罕以及以撒之後,也並未就此成為猷太人的必需,這是一直要到四百多年後,耶和華在西奈山上吩附摩西時,還沒有提到割禮;一直到約櫃完成,從會幕當中,耶和華在吩咐諸多事奉的事項時,這時才把新生男嬰在第八日要行割禮,設為規條(利未記12章);是和什麼物可吃,什麼物不可吃是一起頒佈的;
 
曾經有一個不知道什麼教派的傳道人來找過我,他們是主張一定要守週六為安習日的,而且也要求會眾一定要守十誡;言談之中我也得知他們教派之中,要服事的弟兄一定要「補行」割禮;他譴責我們這些不守週六安息日的基督徒是對律法挑三揀四;
 
我向他解釋第七日(7th day) 要守安息日的意思是七分之一的意思,不是一定指日曆上的禮拜六;使徒保羅在各地建立的教會很多都是在週日聚會的,可見他是深明七分之一的意義;但是他聽不進去;我靈機一動(或是說聖靈感動我)就問他你們教會的弟兄姐妹禁吃豬肉嗎?
 
他愣了一下說不禁啊,凡物只要憑著信心禱告祝謝了,都可以吃,豬肉當然可以吃;而我就告訴他利未記十一章講到何物潔凈何物不潔凈,而第十二章就講到要以色列的男子行割禮,兩者是神在同一場給摩西的啟示中賜下的;你們現在要求弟兄要行割禮卻又準許大家吃豬肉,這才是對律法的挑三揀四;
 
基督徒是應該喜愛耶何華的律法,就好像是我們喜愛學生時代的課本一樣,那裡面所教的東西都是對的;但是我們是否還每天攜帶手帕和衛生紙在身上?是否還是在吃飯時不能講話?這就要看場合和看需要,但是這些教訓的目的都是對的,我們也了解和學到了健康和衛生的生活方式;
 
割禮正是這樣的一件事,那是神子民的記號,這是為什麼所有屬神的以色列子民都要行割禮的原因;但是如今我們有了靈裡面的割禮,那就不再需要肉體上的割禮了(見本書第二章);如今我們乃是以聖靈為印記的,是聖靈與我們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有了聖靈為記,那肉體上的記號自然就不重要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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