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 星期一

為何不能進入安息(來4:11)

我說過我將要對希伯來書三、四章之間的經文作一個整理,這裡作者告訴我們以色列人何以不能進入神的安息,為何他們惹神的怒氣;我們今天讀這經書,很容易的就得出結論來說:「他們是因為不信」。這個確實是作者要表達的,但是我們應該來看看作者所用的「信」到底是什麼。

讓我們來看看作者到底是如何說以色列人不能進入安息的原因,他在這裡一共用了三句經文來陳述這件事情,而且用詞都是一樣,沒有改變,可見這是非常確定的,下面就是這三處經文。

希伯來書 3:18 「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

希伯來書 4:6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 」

希伯來書 4:11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


很明顯的,作者說他們不得進入神所應許的安息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是「不信從」的。這字詞在上面的三句經文中都出現了、在原文希臘文之中是一個字詞。在意思方面,我認為和合本翻譯的甚是到位,在英文翻譯當中,多數的譯本翻譯成「不服從 disobedience」、少數的譯本翻成「不相信 unbelief」,而希臘文的原意應該是兩者兼有之。
 
那我們又該怎麼看3章19節所給的結論「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要解釋這個詞之間的差別,這我們就要真正瞭解信心與行為的關係,這也就是「不信從」這個詞裏面的兩個重要的元素。我們一定要明瞭。
 
保羅在羅馬書二章6節就提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唯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惱恨報應他們。」這裡可以看到、神是按照人的行為,特別是在懲罰人的方面並不誅心,乃是一定要行為出來了以後才會懲罰。

所以神要懲罰以色列人,不是因為神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而是因為人確實的把那事給行了出來,所以那些人確實是不信服因而惹動神的怒氣、神起誓他們不得進入他的安息。但是究其原因,就要從他們不信開始論到,正如第2節所說的「因為他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以色列人何時聽到神的道呢?神是以雲柱和火柱日夜與他們同在,神也常常有話語啟示給摩西轉達,所以那些以色列人有沒有神指示給他們的道,當然也有,只是他們到最後的結果還是如同作者三次寫下來的就是不信從。而究其原因就是沒有信心與所聽的道調和。
 
自從馬丁路德的教改以來,我們太過強調因信稱義,而且對於「信」的解釋又不斷的放寬;在華人教會界普遍的解釋成你只要信耶穌就得救,而這個信就是信耶穌是神,只要願意受洗就可以了;這和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的:只要是不信從就是因為沒有信心與所聽的道調和。
 
那種說法才對呢?我們當然永遠不要懷疑聖經,我們是否是「信」的,不是我們自己說的算,不是我們自己願意受洗就算是信了;我們的信、自然是神說了才算,而神也將這些事啟示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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