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來5:4)

希伯來書五章「1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 2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 3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4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唯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 5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做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6 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作者在這裡要開始比較人間的大祭司、以及神兒子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的不同,在第一節處他寫下大祭司的職能,就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這裡將所有關於大祭司的重要元素都寫出來了,第一個是奉派,第二個是辦理屬神的事,第三是獻上禮物,第四是獻上祭物。
 
關於奉派,那就不是自取的,這個我們待會兒再講,大祭司的存在是要為人辦理屬神的事、而不是辦理屬人的事,所以曾有人找耶穌請他為他們主持兄弟分家產,自然我們的主就拒絕了他們;我們的主是大祭司、那我們這些牧者和傳道人也就是小祭司,也一樣是辦理屬神的事,牧者或是傳道也應該自己拿捏,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
 
大祭司向神所獻上的有兩種物件,一件是祭物,那是我們需要獻上的;比如說我們犯了罪就需要獻上贖罪祭,比如說我們所獻上的十分之一也是當獻的祭,讓神的事工得以進行。而禮物呢,則是在祭物之外,另外獻上討神喜悅的。
 
第二節又說人間的大祭司、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了的,所以大祭司應該也要能夠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這和前一章所講的耶穌作為大祭司也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乃是因「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是不一樣的。
 
更進一步的,這裡說了人間的大祭司「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這就是因為人會犯罪、那麼人間的大祭司也是人、當然也會犯罪,因此在為百姓獻上贖罪祭之前,就要先為自己獻上贖罪祭。事實上、在每年一次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時候,腰上還要繫上繩子和鈴鐺。
 
為什麼要系上繩子和鈴鐺呢,因為大祭司在至聖所中移動時,鈴鐺會發出鈴聲,這樣外面的祭司就知道裡面的大祭司還活著;而如果鈴聲停止了過長的時間,那麼在外頭守候等待的祭司們就要想,裡面的大祭司是否是因為不討神喜悅而被神給擊殺了,那麼他們就要拉著繩子將大祭司的屍體拉出來。
 
這樣的大祭司,真的就是人的代表、是在神的面前事奉神,辦理屬神的事務,他們不像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在作為大祭司的時候還能夠因為他的憐恤,可以給人恩典、以及幫助。人間的大祭司連自己都需要幫助,他們也沒有恩惠可以給別人。
 
但即使是如此,能夠代表人在神的面前服事人的大祭司還是有尊榮的,只是這尊榮不是人能夠自取的。自從大祭司亞倫開始,大祭司就是神所揀選的。在揀選亞倫的當時,也要摩西召集了其餘的十一個支派的代表,將每人一支的手杖收集起來,要他們第二天再來看神的揀選。
 
第二天大家再來看,只見到亞倫的手杖在一夜之間不但是發了芽、還開了花,還結了笣,並結出熟杏出來,這樣就見證了神的揀選。以後雖然不再用手杖發芽來作揀選的見證,但是每一個大祭司還是神所揀選的。因為篇幅的關係,我們就先到這裡,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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