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光明的人才能爲真道作見證(約一1:6)

約翰一書一章: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約翰說過他是與神相交而且要為神做見證,那麼接下來他就為神做了一點點的見證,那是他從主那裡所聽見的,又再傳給我們。約翰所傳的並不是很多也很細節的,但是卻是最重要而且是本質性的見證,他說「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那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是說神就等同於光嗎?我們拿片樹葉就可以將光擋住嗎?
 
當然我們不能這樣的解釋,在約翰所寫的約翰福音裡面,在第一章當中,他也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又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得出來,約翰是在說神的屬性就像是光。
 
光的特質就是能照亮一切的,若是沒有光,那麼萬事萬物就在黑暗當中,讓人不能明白也看不見;有了光,人的眼睛才得以能見物;並且光是均勻無私的灑向萬物,都被照到,這就是那句「在他裡面毫無黑暗」的意思。
 
而在約翰福音中的那句話就是告訴我們:黑暗之所以存在並非是光不照它們,只要被照之物能夠受光,那就能夠成爲可見,並感受到光亮與溫暖;但若是不受光,那光也是沒有辦法,只能繼續留在黑暗中。
 
接下來約翰要再接續下去講的,那就不只是單單的作正向的見證了。見證一但被講出來,很多人聽到了這見證之後就可以將之再傳講出去。如果就是這樣也就罷了,但是許多傳講的人會將之加油添醋,或是減少跳過,這樣的見證人對人們不但無益、反而還可能是有害的。
 
於是在第6節處,約翰就開始講反面的見證了,其實這裡所謂的反面見證並不是說是神的反面見證;而是告訴我們:哪一些人所講的見證並不能當作是真的見證。他是在一方面見證神,另外一方面又在告訴我們:要小心那些傳假見證的人。
 
假見證並非是與見證相反的,只是在假見證裡面會有些真假參半的見證:例如一定會有一些些聽來的真見證,但是有在裡面又加油添醋,或加增或刪減。這些加減的目的就是要人信他所講的, 以遂行他的某些目的。
 
那我們怎麼知道哪些人是不可信的呢?約翰說:要能夠與神相交的人才是真正能夠爲神作見證的人,如今看得見摸得著的基督已經不在我們中間了。要能夠為這個生命之道做見證的人 必須是要能夠與神相交的人。因爲神就是光、是真理,這樣的人也必須是行在光明中的並且也是行真理的人。
 
如果有人說他是與神相交,卻仍然是行在黑暗當中,這是和神的屬性不同的,也就是說:是不可能的,是說謊的。那麼他說他是與神相交、行真理的並且也是以此爲真道作了見證。既然他的與神相交或是行真理是在說謊的,那麼他爲真道做的見證還可信嗎?
 
看來約翰這是在爲作見證的人定下一個門檻啊,不是所有的人在外頭聽了兩句話就可以轉身為真道來做見證,這道是生命之道啊,人們必須要慎重啊。反之,我們聽了見證,也開始可以與神相交,並且和同聽此道的人也可以彼此相交,因爲道聽了之後就要行,如果彼此同行,當然也就是要彼此相交的,能否將這道在我們身上行出來,是不能隱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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