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

認罪(約一1:8)

約翰一書一章: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第7節的後半句說到我們行在光明中,那神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半句經文在我們上一篇的解經當中並沒有講到,我覺得這句話要和後面的經文一起解釋才更有意思,那麼它出現在第七節當中可以算是一個轉折。
 
是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知道,我們的罪乃是靠耶穌基督的寶血所洗淨的。這裡只是強調了是所有的罪,不論是大罪或是小罪,沒有什麼罪是耶穌基督的寶血所不能洗淨的,這就是我們能持續的行在光明中的原因。
 
然而從第8節開始,約翰給這件事加上了一個條件限制;那就是:耶穌的寶血除罪,是給那些信靠他的人的。這信靠是一個持續的行爲,而除罪恐怕也是如此。因爲我們在信主之後也無法完全的停止犯罪,也還要依靠耶穌的寶血除罪。
 
這樣的認識是我們一定要有的,當新基督徒受洗時,牧者一定會問受洗者:你是否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需要耶穌的寶血救贖,這個時候受洗者都會口中承認說是的。但是走出了教會,過了兩三天之後,可能就忘記了這回事;甚至還可能會產生了自己是聖徒的錯覺、覺得別人都不如自己。
 
約翰在這裡提醒我們,第8節就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當人因爲心裡自滿,不管是不是基督徒,若有人說自己是聖潔無罪的,那可能是真的嗎?這實在是要看是按照什麼標準了,當罪首先被提出來時、是神所提出來的,我們是有罪還是無罪,就要依照神的標準與看法才對。
 
當人說自己無罪的時候,如果是在警察局或是法庭上、那所指的就是按照人間的法律;但是如果我們在俯仰於天地之間時說自己是無罪的話,那就是說自己是對得起神的。只是這是可能的嗎?有神的啟示給到使徒彼得,要他說出律法是自古以來沒有人可以負的軛,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守全律法的。
 
使徒約翰在這裡也說:人不可能是無罪的,因此若有人說自己是無罪的,那就是自欺 也就是說謊的了,既然是說謊的那就是罪上加罪了,也就是遠離了真理,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要知道這句話其實很重,因爲耶穌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那真理不在我們心裡到底是代表了什麼意思呢,大家是可以好好想想看的。
 
我們先來看了第10節之後再回過頭去看第9節,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那得罪神的罪是亞當犯的啊,為什麼我一定承當這罪名啊!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其實是我們自己無知,造人的神比我們更清楚我們的罪性、就因著我們的肉體,其實也就是來自於亞當,所以我們裡面原來就有罪、就叫做原罪。
 
並且神能夠鑒察我們的心,知道我們一切的過犯與罪惡,當神說我們有罪的時候,那絕不會是神帶著惡意在指控我們,而是我們就是真正有罪的。難道我們要反指控說神是說謊的嗎?這樣的人就不會有神的道在他們裡面;況且他們是不認識那得救的道、也沒有可以得拯救的方法。 

所以我們應該怎麼做呢?約翰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個第9節也是一個名句,我們每逢在思想人生問題的時候,最好都能夠想起約翰所給我們的教訓。
 
有罪不是問題,神可以赦免我們的罪,也洗淨我們的不義,也就是那些不合神心意,惹神怒氣的部分。當我們認了自己的罪,神不會像人間的審判官那樣說:你終於認罪了,這是你自己的口供,現在你就認罰吧!這不會是神的作為。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他說了會赦罪就會赦罪,只要我們對神認了自己的罪,他就有赦免,他就有幫助爲我們預備好了的;也就是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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