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二章:10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 11 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 12 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篷中剪除他。 13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
接下去、先知又開始斥責和數算猶大人的罪過,不止是祭司不真的敬畏神,這是違背了神所交給他們的使命和責任;連民中所有剩餘的人也在某方面、或者是多方面都不討神的喜悅、甚至是被神所厭惡,那麼究竟是哪些方面呢?這裡給出了幾個例子。
首先他說:猶大人以詭詐待弟兄。這裡說猶大人都是從一位父而出,為一神所造的;為一神所造就就包括了所有的人了,凡是人都是為一神所造,但是一位父那就不一樣了。那這位父是指亞伯拉罕嗎?不是的,所指的還是神。
並不是說是神所造的就是神的子民,僅僅是被造之物和造物主並不能說就是父與子,以色列人稱神為父乃是認神為父的。也不光僅僅是以色列人認神為父,相對的、神也要認以色列人為子民,那既然同有這樣的緣分,那就彼此都是弟兄。
既然彼此都是弟兄、那爲何還要以詭詐相待呢?神造人不辛苦不勞煩嗎?從世人中揀選以色列要使他們都成爲聖潔,也是帶有極大的期許的,但是以色列人違背了與神所立的約,又以詭詐待自己的弟兄,神對他們很是失望。
又再有一事,就是猶大人中有娶 侍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的。這可不是小問題,要知道神是忌邪的神,事奉外邦神就是事奉假神,就是事奉那些與神為敵的。人並不是神的仇敵,但是人又去事奉神的仇敵、那就是與神為敵了。
事奉神的以色列人與事奉假神的外邦女子結合,那會是什麼結果呢?你若是以為外邦女子來到以色列人當中就會改信神,那就錯了,邪靈深入人心並不是那麼容易除去的;而當那女子產下後代,那就連以色列人的後代都成了事奉假神的了,這是從根基上敗壞了以色列人。
神說: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篷中剪除他。獻供物的只不過是外在的行爲,但是事奉假神則是在心裡和靈裡都被沾染了,人可以在表面上獻供物給耶和華,但在靈裡卻還是聯於假神,所以神要剪除這樣的人。
這裡還又提到一件事,就是講到以色列人多有離婚的。他說:他們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這就是說 他們不能與年輕時所娶的妻終其一生,看到了別的年輕貌美的女子就又心動,就將原有的妻辭了。
這固然是律法中所允許的,但那應該是在雙方性格不合、日子過不下去的時候才得以如此。只是律法也說,要保障所辭之妻,不可讓其陷入困境。但是狡猾的以色列人,不但是因爲心裡的淫亂就想要休妻,並且也不想供應保障前妻。
他們用詭詐對前妻,不給前妻足夠的待遇,使其嘆息哭泣,當她們的淚遮蓋了耶和華的壇,耶和華便不再能喜悅這樣的人。他們對前妻說沒錢了,但是卻有錢自己養生或是待新娶的妻子,還有錢給耶和華納供,爲的是要耶和華能夠更加多的賜福於他。
像這樣的獻祭和供奉,神說他不喜悅,也不再看顧那供奉,也不樂意從他們的手中收納。這些就是神不喜悅以色列人的地方。
2025年8月8日 星期五
猶大不被神喜悅的(瑪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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