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8日 星期三

耶和華如獅子吼叫(2)。更正文

前幾天(6/30)發表的第一篇文章標題:耶和華如獅子吼叫,沒想到這麼快就出更正文了。因為神的話今天早上臨到我,是關於這個事件的,我在文章中形容聖靈像是ㄧ窩發怒的蜂,但神今天對我說話。祂說:"孩子,我沒有對你發怒啊。我只是在督促你;我是愛你的。也必不輕易對你發怒,我若發怒你必無法站立,若發烈怒你必無法存活。"

這話聽起來很恐怖,我現在寫下來也覺得蠻可怕的,但我當時的感受只是愛,被神所愛。

聖靈讓我感受到那句"不輕易發怒"、其實是非常寶貴的。我們一生之中正常的行為,包括許多小過小犯,神都不會對我們輕易發怒的。祂若真的發怒,我們必無法站立的意思:並不是暫時性的失能無法站立;而是像得病,受傷那樣的無法站立(或是事工被推翻),不是一兩天就可以恢復的事。無法存活就不必特別解釋了,就像賣耶穌的猶大那般的下場。

這包括神在我們的生命當中管教我們時,祂也都不是帶著怒氣的,而是有愛有計劃的做。我們自己在管教孩子的時候,有時候真的發了怒,管教就過了頭;說了不該說的話,或是做了不該做的事。這樣便是傷害了孩子,聖經當中指說惹兒女的氣。

你們作父親的,不可惹兒女的氣,免得他們失了志氣

這樣教導我們的神,當然不會犯這種錯誤。祂說不輕易發怒,就是真的不輕易發怒。我們平常的小過小犯,祂都對我們包容,讓我們有懺悔的機會。關於那天的事,祂今早讓我感到,祂其實只是在督促我而已。但是神的威嚴甚大,即便祂沒有發怒,我已經感到懼怕。神的巨大和我們相比,好像大象和小螞蟻。祂只要跺一下腳,我們就已經覺得受不了。

感謝主,他是如此的愛我們,因此那,必不向我們輕易發怒的應許、是非常寶貴的。經上又說他視我們如眼中的瞳仁,是非常寶貴的。但是我們也千萬要謹言慎行,不要真的惹動了神的怒氣,到時後悔就來不及了。


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神的心意,如何求驗證?

假設有一天,神將一個意念帶入你心中。有點出乎意外,而且你有點擔心這是出乎於妄想,那怎麼辦,你是聽還是不聽?聽吧,如果是出乎於神、你應該要聽;但是如果出乎於妄想,那聽了那話、你可能會遭受損失,或者是出醜,不是嗎? 那怎麼辦?如果是重要的決定, 我們可以為此向神求個驗證。

怎麼求驗証呢?我該求怎樣的驗證呢?我們可以求一個在較短時間內可以知道結果的事,但是又帶有一些不容易隨便巧合碰上的細節。例如像士師記六:36~40 基甸用羊毛與地面的乾濕來求驗證。他要求羊毛的乾濕要和地面是相反的,第二天還要反過來,耶和華都應允他。基甸因此得了信心、聽從了神的話,只帶了少數人去為神去爭戰。

例如一位姐妹正在考慮要不要接受求婚,她向神求一個驗證,要求一個衣服的禮物,她在祈禱中詳述了款式,顏色及花樣,結果她果然收到一件禮物,和她想像中基本上分毫不差。她也就答應求婚,果然婚姻美滿。同樣的見證還有在趙鏞基牧師寫的書中,他教會的一位姐妹竟對她的婚姻要求10項的驗證,並且全符合了。

還有發生在我個人身上的,就是我在7/3登山中聽到神要我辭去小組長職位,我當時就向神求FB上的粉絲人數到達300,而且第二天睜開眼就要看到。 結果神果然給我準確的驗證

以上的這些方法都是驗證的例子。但先決條見必需是要祈求人和神的關係不錯,能夠感受到神的意念。以我自己為例,我並不後悔為什麼不是向神求粉絲人數到400或更多,如果神應允那我啟不就多了額外100個粉絲嗎?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工作的, 因為我求的就是我當時腦袋裡所浮現的,我相信那個意念就是神放在我意念當中的,是和辭去小組長職位的意念是一起來的。兩個意念同樣來自神,300粉絲第二天就可以供查驗,第二天我看到它果然成立,就知道這兩個意念真的是同樣來自神,明白不?如果是自己亂想的,就不可能所有細節都對上。

所以前面我說的那位姐妹敢在一件衣服上求驗證;而不怕錯失一段姻緣,就是她知道她可以和神有溝通。而且她願意將自己的婚姻信靠在主的手中,而非在一件衣服上。

在教會當中,還有另一種說法便是: 神如果賜下異象,往往不會只賜給一個人,所以你可以在教會中詢問,看是否有人能看到有同樣的異相。這種作法在使徒行傳中會很好用,因為有許多受了聖靈的使徒同在一起。但在當今的教會中要實施這種方法,最好先掂量一下教會中有多少人能夠常常清楚的的感受到神的心意;否則這種作法就和做民意調查差不多。例如問是否要建新堂,四處一問、一定會有人讚成,可也有人會反對,那麼到底神的心意是什麼呢?是讚成還是反對的人才是符合神的心意的呢?

所以我個人是傾向以一件事的結果與細節來驗證另一件事,要是完全符合了就是出於神。如果你本身作不到,可以拿這件事去求問教會中有先知恩賜的人,順便也可以以此去驗證先知的恩賜。

聖靈如風,吹動我們的心如風車轉動

如何面對有其他宗教信仰的人

我這裡講的其他宗教不是指天主教或是摩門教,而是指信仰的對象是不同的'神'或是佛,例如說佛教。的確,在兩岸三地有許多的佛教徒以及更廣大的民間信仰群眾。而兩者之間的界線常常是很模糊的。真正的佛教徒,他們崇拜的對像是自然,紀念的是修道成功的前人。但佔大多數的民間信仰者,他們拜的是鬼,或者說是異靈。

我常說我們基督徒、一定要相信有鬼,要不然聖經中記載耶穌驅趕的對象是什麼?當我們看到許多同胞、人,在拜鬼的時候,我們應該作何感想?當然耶穌已經得勝,並且奪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但光是這些個靈依然存在在地上,並且有那麼許多人拜它们的事實,我們面對這種界線面、應該要特別小心。

一般的民間信仰者,他們是對著一尊尊的偶像在拜。不管那偶像是美麗或是可懼,前來膜拜的大眾並不了解所拜的究竟是什麼,也就是這種不了解,給了異靈可趁之機,它們寄身在祭壇與偶像之間,而且往往還不是只有一個。它們伺機從膜拜者那ㄦ奪取好處。 而我們基督徒的敬拜與讚美,是有很明確的對象,因此也就沒有這種問題。

千萬不要就存著一種優越感:我拜的是真神,你們拜的是鬼。我們處理這種事,如果沒有能力將人和靈分開來處理,就表示你還沒有能力很好的處理這種事。而法律,社會道德或是禮貌上來說、我們對於人是必須予以尊重的。從我們的教義上來說,神是希望萬民得救的,讓他們有一天也和我們成為兄弟姐妹。所以我們只能表示尊重對方,希望能用潛移默化的方式喚醒那個人裡面的自我知性,讓他們能夠感覺到他們所敬拜的靈是錯誤的,這可能要花很長的時間,所以不好立刻破壞關係。只有當我們有能力將人和靈分開來處理的時候,我們才能夠像耶穌那樣驅趕靈而拯救人。

對於我們自己,我們當然要避開那種拜拜的場面。但是也無需害怕,因為異靈或是鬼是恐懼聖靈的,而聖靈是護犢子的。聖靈是不會坐視我們被侵害而不管的,但我們也要自潔、好教聖靈不離開我們,或是留下被控訴的把柄。 說到這裡,我也要特別提醒眾弟兄姐妹,不要將耶穌當做菩薩來拜,如果只是找個對象拜而不能了解神心意的話,我們和拜拜的並無差別,也容易為魔鬼留地步。

我以前認識的同學或朋友有很多不是基督徒的,我也一直與他們保持良好的關係;有機會也和他們談談信仰,了解他們心靈上的需要。希望有一天能夠介紹耶穌基督給他們認識。如果這種關係現在就破壞了,不管是否是急於傳教所造成的,那將來時機成熟時、就少了你這個管道,不是嗎?


2015年7月5日 星期日

小心不要讓驕傲悄悄蒙上你的心

在這世上有很多事物能阻止我們和聖靈的連結。例如今天在教會敬拜時的音響調的太刺耳、只聽見那鼓聲咚次咚次的讓人頭疼(事後我母親也就是這樣說的)。我在會場環目四顧、尋求聖靈而不得;只得向內尋找,終於能夠感受到聖靈的同在。

在會場中離我右前方6個座位上的一位老太太,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受到音響聲太大的影響,她的助聽器發出尖聲回饋的躁音不止,長達數分鐘。這些個干擾讓人無法在會場內感受到聖靈的同在,阻擋了我們與聖靈的連結。但是有些事物在我們離開會場之後、還能繼續阻擋我們與神的溝通與連結。

其中較重的是:慾求的心。當一個人心中有所想,有所求的時候。有時我們會讓慾念佔據了我們的心。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種經驗,當我們太想一件東西的時候,每次禱告、一開口就向神求這個。我們的心,由於太想要這樣東西、因此聽不見聖靈要告訴我們的其他事情。或許神要我們放棄,或者是轉求其他的方向;可是由於我們一開始就給神限定了方向,因為不合乎神的心意,所以最後這個祈求也是徒勞。

我認識一位姊妹,因為太想求人生的伴侶,因此向神禁食禱告。禁食禱告有的時候、是可以有很大的果效,可是這種類似逼迫方式、一開始就限定了神的工作的方式,以及時間。後來我知道那位姐妹的祈求便是徒勞。與其花那麼大的功夫去禁食禱告求姻緣,倒不如一開始便打開心意求問神:"主啊,你現在要我做什麼?"   先求問神的心意之後,再朝那個方向禱告、一定可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另一件常能阻擾我們與神溝通的事情便是驕傲。連經文上都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這是在雅各書四章六節的經文。當一個人心中驕傲了以後,他就很難再聽到聖靈的聲音。相反的,當一個人常常能夠聽到聖靈的聲音,他必是能夠遵從聖靈指示的人。這是為什麼聖靈還願意和他說話的原因。

試想如果你是在工作上有熟練經驗的老主管,現在老闆指派兩個新人要來加入你們的工作。並告訴你他們倆有試用期一個月,期滿後一個人可以留下來,另外一個人就要去找別的工作方向。這兩個孩子當中,一個孩子很驕傲又自以為什麼都會;另一個孩子會很寶貴你的教導,並且按照你的指示去做。你會去願意指導哪一個?將來試用期滿你會想留下哪一個呢?

其實驕傲這檔子事,比較少在新人身上發現。反倒是在老經驗的人,或者是說"自以為老經驗的人"  身上容易出現這種問題。在神國裡,其實沒有人可以是 see it all, done it all。神永遠可以有新鮮的做事方式,出乎你意料之外的新方法。

但我也常見到有老資格的牧者,因為常年生活在掌聲中,生活在後輩的推崇當中。行事為人已經不再依靠神,反而依靠自己的經驗。會眾的讚美推崇,早就視做理所當然。這樣一來,就很容易產生驕傲;要做什麼,說什麼話都沒有反對意見,也不必求驗證。買了個燒錢的電台,也沒人追咎責任。師母過生日,在主日上要全體會眾起立、為她唱生日快樂歌,這中間還包括很多年長、行動不便的老伯伯,老奶奶。向他指出此事不妥,也不回應 (註)。 這樣的行事為人,哪裡還有一個神僕人的樣式?很難想像神還能怎麼繼續祝福他、使用他?恐怕最後會變成神阻擋的對象。

當我將這種看見和人分享的時候,人同意我的看見並且嘆了一口氣說:那都是性格使然。但我告訴那人說:其實我覺得那是有、和沒有尋求神的結果。一個人會常常會尋求神的牧者,不太可能在尋求神超過四分之一個世紀之後還會變得驕傲。相反的,一個常常依靠自己能力的人,在經過那麼長時間的成功之後,很難不產生驕傲。

在聖經當中記載了那麼多先知和王,我們沒有看到過驕傲的先知。但是有許多驕傲、最後敗壞的王。其差別就是先知要能聽見神的聲音、只要一有驕傲就會和神斷了聯繫,先知就做不成了。以色列的歷史上的好王都尋求神,也就不容易敗壞。但是我們可以看到遠離神甚至拜其它神的王沒有不敗壞的。

所以讓我們抱持一顆謙卑的心來到神的面前尋求神,一但尋到了之後、要永不放手的走在祂的道路上。那主必讓你有一個蒙福的生命。


我特別寫了email給那位讓全體會眾起立、為他的師母唱生日快樂歌的牧者,告訴他此事不妥。他的同工牧者答應會轉交,就此沒有下文。

2015年7月4日 星期六

7/3 登山聽神指示

每到週六跑山,我總是期待神會想跟我說些什麼。這個週末因爲喜逢美國國慶,7/4剛好在周六,所以我們公司禮拜五7月3號就放假了。我的跑山也改到禮拜五。

因為是長周末,很多人都已經出遠門了,所以早上出門的時候就感覺人車特別少。還在開車呢,神的話語就開始臨到我,叫我可以將有聲聖經 download 到我平常聽詩歌的那台舊 iPhone 上,連著有台座, Bluetooth speaker, 可以把它播放出來。

開始跑山、聖靈就的話語林林總總的臨到我,很多是勉勵的話語,因為很平常,所以就不把它們寫出來了。然後我正在回想哥林多前書,想到保羅所說的大淫亂,也就是說會眾之中有人收了他的繼母(林前5章)。這時候聖靈叫我回去查聖經時代的同性戀史。有點無厘頭是嗎?可是我回家查了。

原來在古希臘和羅馬時期、婚姻並不是平等的,女人就是被視為生孩子的工具。一般的婚姻是大約是男子三十歲左右、已經有經濟能力和地位、花錢娶十三四歲的小姑娘為妻,而且有錢人還可以娶不只一個。到了五十歲也還是娶十三四歲的小姑娘。在當時的社會中,女子十六七歲就被視為剩女。

無怪乎聖經裡說不可離婚,因為女孩子十三四歲出嫁、家裡根本就沒有給他讀過書、也沒有謀生技能、到了年紀稍大,如果被拋棄,生活馬上就是問題,要想再嫁人也很難。(婚姻市場上都是要十三四歲的處女)

在當時有那男男之事,其實根本不叫同性戀。那就是有錢人玩女人不過癮,去買十三四歲的少年、以供玩樂、洩慾。那也不是婚姻,也就是以男侍的名義買的。這種男侍到十七八歲,體格健壯以後,富人就不會再留他們,而會把他們放出去。而ㄧ但有過這種歷史的男子,是會被人瞧不起的。這根本就不是'戀',根本就不是願意的;這根本就是社會階級以及性的剝削,這種社會風氣真是變態。

到這裡,我可以猜想到,對那前面所說的'收了繼母'的事、也不用再抱有什麼浪漫的幻想了。那多半就是為了省錢,用強讓ㄧ個女人順從第二個男人,而且名義上是她兒子的男人。多半這個女子也就十幾歲、二十歲不到,沒有謀生能力。在當時的社會觀念下,我也很難想像那個小繼母會願意。

聖靈告訴我的第三件事情就是:要我辭去靈糧堂的小組長。祂說所有的服事工作都可以繼續做,因為服事那最小的弟兄都是應該的,但是不可以再掛名了。祂說我將要讓你做的事,不適合由一個在教會底下有職稱的人去做。我覺得這件事有點重大,因為我之前和弟兄姐妹承諾了至少要做一兩年;而現在只做了半年。所以我要和聖靈求驗證。

我說,你讓「在曠野遇見神」 FB 上的粉絲在一天之內漲到300人或以上吧。我記得當天早上出門前好像還是264,而最近粉絲是以一天差不多剛好20人的速度在增長,所以一天到300要漲36人,有點難度。我還記得求驗證可以很精確,所以就求剛好300人,明天早上我一睜開眼睛就檢查。後來又覺得太苛了,所以說300人或以上都可以。

下面就是我在今早4:44分醒來我檢查粉絲數的截圖,粉絲剛好300人。神啊、我雖然不知道你要我做什麼,但你要我做的我定要順從。(我也相信神必不會要我做不義之事),我這個週末就處理此事,可能還是請原來的小組長姐妹回來掛名,我可以幫她處理一切的事務。

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教宗 Francis 的話

除了那句很有名的 "If someone is gay and he searches for the Lor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 "  如果一個同性戀者也尋求神並且有良善的心,我有什麼資格去評斷他?" 教宗還對他轄下的教會發出指示:
教宗肯切期望天主教會能大膽及鮮明的去接近過去不被教會同情及理解(given short shrift)的人群,包括那些沒有來參加彌撒或是參加過但離開的人们。
當被問到他會如何對待離婚的,再婚的甚至同性戀的天主教徒,他回答: " 我曾收一些由同性戀者的郵件, 他們覺得他們受到"社會的傷害" ,他們訴說他們感到教會一直在譴責他們;但是實際上教會並不希望去如此做。"
他接著說:  "曾有人帶著挑釁的意味問我是否贊成同性戀?  我反問他:告訴我,當神看到同性戀者,祂會以愛來接受認可這個人;或者是拒絕並譴責這個人?  我們必須永遠考慮到'人' . . . 在生命中,神與人们同在,我們也必須與人们同在,從他們的處境開始。"
 Tell me: when God looks at a gay person, does He endorse the existence of this person with love, or reject and condemn this person?' We must always consider the person … In life, God accompanies persons, and we must accompany them, starting from their situation."
 如果翻譯的不好,歡迎指出 

你是信教還是信神?

信教和信神有什麼不同?至少信教指的是某一宗教,甚至宗派,甚至於某一個教堂(會)。信神指的是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在這個基礎上,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是一樣的。這你可以接受嗎?有些基督教徒已經受不了,說我們跟天主教徒是不一樣的。就好像有人質問,你是基督教徒,為什麼老是引用天主教教宗的話?

我的答案就是:我只信神;不信教。我相信天主教的教宗、主教與神父都是值得尊敬的神僕人。但是我不願意接受固定的宗教禮節以及他們的制度管轄。基於同樣的道理,我尊重摩門長和牧師,但是不接受他們神權可以下放到長老的身上以及許多教條。基督教應該是一個在地上只有師兄師姐;沒有師父的信仰,我們信仰的中心應該是那自起初原有的。所有的被造之物都不應該是我們信的對象。教會是人組成的,儘管是尋求神心意的人们,但還是人。

道理很簡單,但是這個道理在多少人身上經得起檢驗呢?多少的信徒其實心裡信的是教,他們沒有辦法接受那和他們宗教定義不同之處。甚至沒有辦法接受和他們牧師所講的不同的道理。牧師說: "神的榮耀已降臨,與我們同在"。你和他們講要謙卑,禱告,尋求主面,悔改自己的罪,神的榮耀才會與我們常久同在;他們就聽不進去,認為你烏鴉嘴。

牧師說同性戀婚姻通過是人心的敗壞,你和他們講神說:祂要在他們(同性戀者)當中也要興起先知和聖徒來、為主發光。他們說你在自說自話。教宗都說:" If someone is gay and he searches for the Lord and has good will, who am I to judge?"。 他們還是告訴你:我就是無法接受。

想到這些,你相信我們信的是同一個神嗎?其實這些事一點都不陌生,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一章就提到:
  1.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
  2. 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紛爭。
  3. 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4. 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
  5. 我感謝神,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以外,我沒有給你們一個人施洗;
  6. 免得有人說,你們是奉我的名受洗。
神的肢體會在地上有紛爭,就是源自有人屬那個,有人屬這個;並不是人人都是直屬耶穌基督的。這嚴重到一個程度,就算在教會辦理財特會並說:「聖經共有2350節經文提到錢財或理財;耶穌基督關於錢財的教導比其他問題都多。」只要這是出自教會的,都變成是的了。我前去指出這是錯誤的,還被多人指責。

弟兄姐妹們,我並不是在控訴什麼。我自己的榮辱算不得什麼;我就是指出把信仰寄托在人的身上或是教會之上,那都是錯的、是教會間紛爭的源頭。我們要好好的自省,我是否有將我的信心寄托在耶穌基督之外的任何人或組織身上?如果有、要重新將眼目定睛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而且唯有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