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6日 星期六

必有審判(彼得前書4:6)

彼得前書4章:「 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我們的主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的一環、它重要到一個程度,是被記錄在使徒信經裡面,接在坐在全能上帝的右邊的後面、接下來是: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們知道這是必定會要發生的、雖然我們並不知道將來會是要怎樣的進行;就好像是主現正坐在神寶座的右邊,我們也不能完全其意義是什麼、是怎樣的情況。
 
這些是我們無需知道細節,因為那是在於出的主權,我們只要知道那必定會發生就夠了。祂會按照祂所說過的話來審判全地、包括活人或者是死人。約翰福音12章中記載主耶穌的話說:「47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48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這段經文的意思就是,主在審判的時候,並不是因為人不認祂或者是不聽從祂的話、祂因為不高興或是面子掛不住、因為個人的情感、私人的恩怨而審判那些背逆祂的人;而是主所已經講過的道、要來審判人;因為是已經講過的、聖經記載了、又經過我們傳講、傳遍天下的;雖然有人聽過了不信,但是確實已經告訴過他們了、所以這是這是公正而不偏私的審判。
 
我相信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有背逆過主話語的時候,回想過我第一次聽人說耶穌基督的話語,是說你要別人怎麼待你,你就要怎麼先待別人,這句話我覺得很有道理,但是心想最好是人待我好、我不必待人家好;後來聽到:"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做你們的用人; 誰願為首,就必做你們的僕人。",我心裡想、真是愚頑的老天真啊,怎麼那冬烘啊?
 
我那時候是不是還嘲笑過耶穌啊?是的、但是祂絕不會因為我曾經嘰笑過祂,就用這個來審判我。相反的、祂講過兩個兒子、被父親吩咐到葡萄園去工作、大兒子說"我不去",小兒子說"我去";但是小兒子後來並沒有去葡萄園,反而是跑出去玩了;相反的、大兒子後來想一想:還是聽爸爸的吩咐去葡萄園工作吧。那審判並不是照我們表面的口頭應承、而是我們實際的回應。
 
最後我們要講到為什麼要說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我想這並不是說死的人在他們活的時候、或多或少的也曾聽過福音;因為這話是彼得說的,在彼得那個時代,已經死了的人大多數是沒有聽過福音的。所以這話必須解釋成在陰間的死人,也有人會傳福音給他們。
 
但是顯然並不是主耶穌用得勝基督的身分,去傳福音給陰間的亡靈聽;因為如果是那樣的話,就沒有一個被困在陰間的亡靈還會不肯聽信福音了;我相信主會用一種奇妙的辦法來傳福音給這些亡靈聽,可能有的靈會信;但是可能有些亡靈還要嘲笑那個人傳福音給它們的主,就像有些人聽過福音以後、還要嘲笑那被掛在木頭上的耶穌:"你若是神的兒子,怎麼會不能自己救自己呢?"
 
每一個亡靈也都會被給予機會來聽信福音和悔改,它們也一樣的會接受公平的審判,沒有人或者是靈可以藉口沒聽過福音而訴說審判不公平,主的審判絕對是公平的。那些得救的靈魂,雖然他們的身體在世人眼裡已經受了審判、已經死了;但是他們的靈卻有機會跟主一同活著。
 
至於我們這些在世上就已經聽過福音的人,就不要再想死了以後到陰間、還有再一次聽福音悔改的機會;聽了福音悔改要趁早,就要確實的活出基督的生命出來、每一個人不知到什麼時候,就再也沒有悔改的機會了、信主一定要趁早、信了以後還要一路追趕、阿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