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前一篇提到教導和感受的重要性以及順序的問題,我發現很多牧者喜歡分享自己的經驗和感受、特別是屬靈甚至是超自然的經驗、然後從這些經歷當中提取了自己歸納出來的教導;但是如果這樣的教導又不能夠配合完整和正確的教導、這樣的分享可能就對聽眾相當的危險。
比如說我今日就聽到一位牧者分享她自己的經驗,她說到她有一顆畏懼神的心、她總是有一種要去行律法的心情來事奉神,很像浪子回頭故事裡的那個大兒子的故事、只知道作事情、不敢求快樂與開心;最後她聽到神對她說:"我要你快樂,去作你自己。",而且這樣的經歷還不只一次,她在經歷過這些事情以後、心才終於打開、才能真正享受到神的愛。
這位牧者講的這些道理、這些教導有沒有錯?當然沒有,我聽到了以後都要說阿門、那真是像我所認識的神,是如此的愛我們、要我們享受祂的同在;但是除非是在一個很好安排的課程裡,這樣對開放的聽眾講這種 "我要你快樂、去作你自己"的教導、那真是很危險的教導。
神會不會對我們說要我們去快樂,做我們自己?會的,但是要看是對誰說。為什麼我們常說經文是死的,經義是活的。那就是因為我們的神乃是活神,他會根據受啟發對象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的啟示和感動。對一個成天只想到守誡命、努力作工的人來說、神當真會希望我們要活得快樂一點,享受一下生活,享受一下神所創造的美好的世界。
但是對於一個如果已經是游手好閑,甚至有不良嗜好的人,神可能會說:"我要你快樂、去作你自己"嗎?一個已經在熱戀中的女基督徒、受到男友的強列要求、正在猶豫中、若聽到這篇講道、會不會說:"哎、神真好、真是體諒人啊!、也讓我們去快樂",這樣下去她可能就要和男友同居了,追求快樂去了。
今天牧者講道的危險就是、我們講道、或是所寫的東西都不知道會被怎麼樣的傳播、有時是無法控制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從宏觀講到細節、或者是在講個人經歷或感受的時候,也要把神國的宏觀的教導拿出來、當做最高指導,作為解開問題的鑰匙。
當有人說:神是好神、祂聽我的禱告的時候,那鑰匙就是「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垂聽他們的禱告;唯有行惡的人,耶和華要向他們變臉。」或者是:「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如果缺少那正確的鑰匙、卻只傳講片面的經歷和感受的話、那就好像是瞎子摸象,第一個轄子說:"那大象就好像是一堵牆一樣的",因為他摸到了大象的肚子;另一個瞎子說:"那大象好像是一根柱子一樣",因為他摸到了那象的腿。另外說象是一根軟管子的瞎子、也認為自己講的是對的。
瞎子看不見大象、所以每個人都只能根據自己所摸到的部位來講大象是什麼;同樣的、我們也看不見神、如果我們就只根據我們個人的體會來講神的話、那麼就正如瞎子摸象之後來講象是一樣的;而聽的人是比講的人還要更不了解神的屬性的聽眾、那麼問題就更大了。
甚至、因為見證都在一個階層的多、靠見證認識神更好比瞎子摸長頸鹿、摸來摸去都是四根柱子,偶爾有一個高個子的摸到有天花板;但是用摸的、是絕對沒有辦法窺到長頸鹿的全貌的;唯有透過神自己的啟示才能完整的、照我們該認識的來認識神。
我們聽過有人見證神的恩,也聽過有人見證神的愛;但是我們從來沒聽過有人見證經歷過神的審判的,是不是?
我們聽過有人見證神的恩,也聽過有人見證神的愛;但是我們從來沒聽過有人見證經歷過神的審判的,是不是?
所以我主張要傳講神的道不但要依照聖經、而且要有次序的按著聖經來講;不淬取、不跳越、要完完整整的將神的道傳講出來;如果你們的牧者沒有辦法這樣作的話、那你們自己要有順序的讀聖經;因為聖經是經歷千百年、許多作者的完整體驗與摸索,有前人好的與壞的所有的例子,使我們可以不必犯那前人已經犯過的過犯、而明白許多作者多年的體會的總合。
我們能經歷和感受神當然很好、但是真的不見得完整;我們可以用經驗和感受來作真道教導的輔助和證明,然而只有真道可以用來檢驗個人的經歷和感受、但是經驗和感受是不能違背真道的;願你們都能經歷上帝的真實同在、也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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