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0日 星期二

想作的事與必需要作的事

我們在分享詩篇第一篇的時候提到:「1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2 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3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其中提到了有福之人會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的人」。晝夜思想神的律法、這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嗎?回想起初信主的頭一年、因為都不懂聖經、就立志要讀完整本聖經,那時真是很辛苦的讀經呢、從創世紀一直讀到民數記,就遭遇到很大困難、需要很大定力和意志力才能讀完那一大堆數字。
 
想想那個時候為了要明白聖經到底在講什麼、還真的是很辛苦的讀經呢。那個時候的讀經、是為了要讀完聖經一遍、而讀經是我必需作的事,我想要的效果是:對聖經有一個通盤的基本了解:以至我在教會裡、在小組聚會當中不會表現的、像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傻瓜。
 
是不是每一個信徒都有這樣的經歷過程呢?我想至少很多人有。我們讀經是因為我們必需去讀、要不然趕不上別人、或者是怕在他人面前出醜,並不是我們真的是喜愛神的話語;所以當我們知道了聖經的內容之後、自以為知道了、就不需要再讀了;直到下次有人指出我們的認識錯誤、我們再把經書拿來讀一讀,更正或是確定我們的見解。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是在神開始對我說話之後不知多久,我開始對神的話語產生了很大的興趣;在那個時期、在我的靈裡、我先知道我以前對神的認識是錯誤的、不是以前的牧師所講的那麼簡單,不是他所指的方向,而是另外一個方向;雖然在靈裡面我知道、但是我還是要在神的話語裡面找印證、所以我開始認真的讀經。
 
越細細的讀經、越印証了靈內所先感到的是正確的,而且整本聖經所啟示的道理、是前後一至的;神是對我們有一個從創始到如今都沒有改變的心意,是要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來與神同行(彌迦書6:8),並要我們對以往不是這麼樣所行的過往、要悔改認罪,迴轉歸向神。
 
自從我開始網上文字的事奉之後、我發現我常常會在上班的時候會偷看聖經,或是上網找經文的解釋;我發覺研究經文是我想要作的,而上班工作是我所必需要作的事。回家以後、作家事、整理家裏是我所需要作的,而把我的認識寫下來、分享給各位弟兄姐妹、現在這成為我想要作的;和以前的情況是相反的。
 
神的愛是長闊高深、神的真理更是博大精深、我們就算是日夜思考、都不是容易能真明白祂的真理;所以真的有許多基督徒會日夜思考神的話語、而他們真的在神的話語中找到極大的安慰和平安喜樂。當中有許多人成了神的僕人、有的人是牧師傳道、有的人成了神學家。
 
那想必有些人會很好奇、那這些人是真的得福了嗎?其實你們要知道、聖經之中、或是詩篇之中所談到的'福'、都是和主在登山寶訓中所告訴我們的八福是相同的,那就是天國的應許。在舊約之中天國的應許並不是那麼的顯明,詩篇第一篇之中只說:「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我們活在在新約之中、主卻已經把祂的應許講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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