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 星期三

我們與世人不同(彼得前書4:4)

在前面我們已經講了、基督徒應當要立志除去隨從世人的各種惡行、惡性、才能符合神的心意,那接下來我們要講世人會對我們的這種覺醒的行動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他們會讚許我們嗎?欽佩我們嗎?以我們為師嗎?還是會如何呢?讓我們先來看經文。
 
彼得前書4章:「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我看到這一段的經文就立刻想到我的一位父執輩,他和我父親是好友兼同學,他在大學畢業以後就分配到了高雄海關去工作。在那個年代、民國五十年代,海關是一個非常'肥'的差事。意思就是有很多人會行賄,那位父執輩還不是個基督徒、但是大學剛畢業、畢竟還是滿腔熱血,想要報效國家。
 
到了地方上、一看大家都是這樣子,他倒也沒有傻到是以為憑他一個人就可以力挽狂瀾,改正風氣;他所能做的就是獨善其身,自己堅決不收賄賂、但是他也沒有去檢舉他的那些同事們的收賄。
 
然而光是這樣還是不夠的,他的同事們每每也來勸他將錢收下來,甚至他的科長也來暗示他把錢收下就好了;只是他堅持一直不肯收黑錢,他以為這樣子和其它的人井水不犯河水就可以平安無事,沒有想到他的同事們聯手起來、要羅織案子來陷害他;等到他發覺不對、整個事態的發展對他已經很不利了;所以他最後決定跳上一艘貨輪、來到美國再從頭發展;我父親與他後來就是在美國再相會的。
 
當時因為他一個人不肯收黑錢、他所有其他的同事們都會覺得如芒刺在背、怕他去檢警機關告發他們,在當時貪污的罪如果坐實了、判刑會很重的、所以最後的結局就是所有的同事要聯手起來對付他一個人,我知道有些人有很聰明的解決事情的辦法、我知道有些人會很聰明的建議:意思意思的收一點嘛、這樣同事就知道你不敢去告發他們了。
 
但如果這種方法是出自一個基督徒的口、那就是很糟糕的,萬一收那一點錢、還是被抓了、不但也要判刑、人家會說:基督徒也一樣的收賄,那就是成了羞辱主名了;我們作一個好的基督徒、有的時候就是得面對這種樣的敵意,所以第4節的經文就說:以你們為怪,毀謗你們。
 
這個就真的是世人的寫照、我以前還不信的時候、見到有人每週要兩次花時間去小組及教會、就說他們是傻子、再聽說他們要把賺到的錢的十分之一奉獻出去、就更確定他們神經不正常、不想和這樣的人作朋友、免得要聚一聚還有那麼多時間的考慮、更怕他們和我傳教、所以總是疏遠他們、求上帝赦免我。
 
如果你當基督徒、當到連周圍的外邦人、沒有一個人覺得你和他們有什麼不同、沒有一個人覺得你怪、並且他們還能都喜歡你、那你一定不是一個好基督徒,路加福音6:26 耶穌基督的話:「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因為以往就有假先知專門說人愛聽的話、討好人的話、讓眾人可以喜歡他;
 
現在很多基督徒以及牧師傳道也是如此,會友中有人男女同居的、明知道但是就是不敢責備、有人離婚三四次,只要他們還是能交奉獻出來、也都給他們的再婚祝福;甚至在美國有牧師在被警察射殺的、眾人皆知的毒梟的葬禮上、主持儀式、並說那人安息主懷的這種話;那種牧師傳道根本就不是好基督徒、更遑論是好工人了。
 
作基督徒不是要看社會眾人臉色當的、我們當基督徒是要按著主的心意當的,就算是人人都看我們怪,就算是人人在後面說我們的壞話、我們還是要本著良心、按主的旨意作基督徒、就算是被排擠、就算是被輕看、被冒犯、我們都不能改變;而是那些冒犯我們、輕看我們的人、將來即變他們不信、他們還是要在我們的主的面前受審判、他們還是要為他們的行為交帳;我們則是要堅定的信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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