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2日 星期日

教會與行善(弗2:10 五)

以弗所書二章:「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藉著這一節講再一件事、那就是基督徒與行善;我們在前面也講過,這一節當中「為要叫我們行善」的正解,應該是、神要我們去作在神心目中的好事;同時我也說了:這裡所謂的好事是包括捐輸救濟,接濟窮人;但是不應該僅僅是止於捐輸救濟,還可能有許多當行的事。
 
這樣說才是正解、不要把「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限制在行人以為的善,例如救濟窮人等等;但是這樣的教導往往有一個副作用,那就是許多信徒從此以後、往往連基本的捐輸救濟都不作了,所持的理由和藉口就是:神沒有感動我們,我們當行神眼中的好事、而不是一味的作好事。
 
理是這麼個理、行善也不是我們得救的憑藉,我們確實也並不需要逢善就行,但是當神將當行的善事擺在我們的眼前時、我們還是往往先自私的考慮到我們的荷包、考慮到我們的方便,然後明明白白的消滅聖靈的感動、硬心的說:神沒有告訴我叫我去行善,這樣是不行的;
 
說實在的、我看華人基督徒在行善方面、常常遠落在人之後,例如常就落在西方基督徒之後,如今在明白了這個解經之後,反而是得到一個更冠冕堂皇的藉口而不去行善;如果我的解經,帶給人的是副作用遠大於正作用,那明白了一半的還不如那不明白的了。
 
首先我們一定要明白,神真的有為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預備了要我們去行出來的好事善事,沒有一個是例外的;在這個並非完美的世界中、有苦有難有災難,如果你們身為基督徒、很久沒有做任何的善事、那麼你們真的要好好自我檢討了,是否真的是遵行了神的旨意了。
 
但是神的心、誰能看透呢?神的旨意、誰又能明白呢?我們知道神的心意要我們有好行為、愛人行善,但是又是哪些善是神要我們行的呢?哪些好事是神要我們去作的呢,大部分的基督徒確實不明白;現在確實有職業乞討者,身披破衣襤褸、但其實卻身家豐富出來行騙的,也有基督徒上當受騙的。
 
雖有上當受騙的、但是不是也總會有真正行出善事的,會不會總會也有行出神旨意的?當然、我們會希望盡量貼近神的旨意、行出神所要行的善事;而非把寶貴的資源浪費在騙子的身上;我們要去行善助人、而非去縱容、培養某些人好吃懶作的生命。
 
既然如此、那我們該當如何行呢?如果個人很難體察神的旨意去行善,我真的建議,以教會為團體去行善,大家出錢出力,集中由教會中靈命高的長老牧者、去帶頭決定該當如何的去行善、作完了以後由執事會聯合向會眾報告。這樣子行善、所有出錢出力的都算是在這些善事上有份,帳算是記在天上。
 
說實在的、這已經超出了解經的範圍了,但是我們不能只明白經文而行不出基督的生命出來,不能光明白經文卻反而違反基督的旨意,願主幫助我們、行在你的旨意中、感謝讚美主、願上帝賜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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