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 星期四

人無力與神和好(弗2:16)

以弗所書二章:「 13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14 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16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滅掉冤仇、人與神合和好,這是多麼美好的事情;你們以為這裡是單指外邦人與神和好嗎,那你就錯了;外邦人是遠離神,對神沒有愛;但這並不表示和神距離近的猶太人就就和神沒有冤仇;往往距離近的人彼此之間也有冤仇,猶太人怨恨上帝的也大有人在。
 
好像孩子有時候是會怨恨父母也是一樣的,為什麼我的哥哥很或者是弟弟生的比我好看、比我高大?為什麼你們對他的關心總比我多?猶太人也可能會同樣的看上帝,為什麼我的命運要比我的朋友要曲折的多了,他們是一帆風順、我的命運為什麼會是曲曲折折的?
 
我也知道有的基督徒甚至恨上帝,我知道有一位姐妹在自己的女兒意外身亡了之後、有十多年的時間不能夠進入教會敬拜主;她不是不再信耶穌基督是神、是主,她只是一直的在質問上帝、為什麼沒有救她的女兒?為什麼這種慘劇要發生在一個基督徒的家庭當中?
 
我們沒有人能夠給出這個答案,不知道有神的人不能夠愛神,但是知道有神的人有可能會恨神;許多人雖然還沒有到會恨神的地步,但是對神存有埋怨則是很常見的;"主啊!你什麼時候才要應允我的禱告?","主啊!為什麼我的家庭(工作/健康)是這樣的?",但是始終得不到回應;
 
神不是不知道人會有苦難,神不是不知道人會痛苦;許多時候、人會將他人所加之的痛苦、而卻轉身就將帳卻記在神身上;例如前述那位失去女兒的姐妹,明明是有人酒駕而發生的車禍、但是卻問神、為什麼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許多無神論者、所持的理由就是:如果有神、為什麼這個世界會充滿苦難(或是戰亂)?
 
如果說人和神之間有冤仇,那麼這個冤仇一定不是因為神而起的;就好像孩子會怨懟父母,十有八九所為的不是來自父母所加給他們的原因;例如:為什麼我的個子不夠高?為什麼我生的不夠英俊(美麗)?為什麼我們家沒有錢?這些事情都不是父母想加之在兒女身上的,怨懟、就是一種自己產生的情緒,有時、甚至是將自己的所作所為、怪責在他人的身上;
 
人對神有冤仇,就是一種這樣的產物;人會將因為人自己犯罪、而必需自行承擔的痛苦,全部都轉嫁到神的身上,而人越是看到神有大的能力、就越是怨恨神。神不是可以分開紅海嗎?為什麼我們還有天然災害呢?神不是可以降下瑪拿嗎?為什麼我還要辛苦工作呢?
 
人甚至沒有辦法、自己從這種錯誤的想法中走出來;我們有一句成語叫作「怨天尤人」,所敘述的就是這種心態,人就是陷在這種心態中而無法自拔;一直以來、人對於神就有一種怨懟之情,也沒有辦法與神和好、即使是神一直對人啟示他對於人的愛、人也無法相信。
 
直到神因為愛世人、甚至不惜將自己的愛子賜給人,但是人卻認意的對待那無罪的神子;這樣、人才無法否認自己是有罪的、並且才能認清楚神對於人的愛;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基督是藉著十字架、使人與神和好,因為人無法自己作到這一點;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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