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 星期三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弗2:5)

以弗所書二章:「 4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 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有人總是說:宗教大多都是一樣的、是引人為善的,信這個教和信那個教並沒有什麼分別;說這種話的人很明顯的就是完全不能明白基督教;是的,許多宗教都是引人為善的,他們用了許多道理、告訴人為什麼要為善;例如說你這輩子做壞事,那麼報應在下輩子就會來。或者是教人:你要作好事、那麼死後就可以上天堂。
 
這樣就是引人為善,給人一些些動機去作好事,許多宗教都真的都是如此、但是基督教卻完全不是這樣;有人會問:真的是這樣子的嗎?基督教不是也有天國、而且也是說行善是好的、而行惡是不好的,義人上天堂而惡人下地獄、難道不是這漾子的嗎?
 
是的、表面上看起來是差不多的,但是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在於:上帝因為愛世人而給世人原本不配得的機會,有些惡人因為願意信而被上帝揀選,上帝將這些惡人變成義人、最後義人上天堂而其他的惡人下地獄。如果要我講兒童簡易版的基督教要義,我可能就會這樣說。
 
世界上有那一個其他的宗教會說神是因為愛我們而願意揀選罪人呢?頂多是有佛教說是因為慈悲、佛就來到人間來勸化世人、要人頓悟然後開始修行,若是修行修好了、下一輩子可以變好一點、譬如說投胎到個好人家;若是修不好、下一輩子就變成牛變成豬!結果還是看自己的修行。
 
但是基督教就不是如此了,保羅說:神是有豐富的憐憫與無比的大愛,這才使得既是慈愛也是公義的神,暫時放下他公義的追討、讓我們這些早已死在過犯之中的人、能夠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
 
各位弟兄姐妹可能不明瞭這其中的意義,什麼叫作公義的神暫時放下他公義的追討?好比有一個愛美又愛乾淨、甚至是說有潔癖的女孩子;她喜歡的衣服如果掉到馬統裡去了沾了污穢,她以前再喜歡那衣服、現在她也不要了,就算是洗過了還是不要、對不對?這就是神對罪的態度,神容不下最小的罪惡。
 
但是那女孩子長大了、自己生了孩子,現在那個孩子不是不小心掉到馬統裡面去,而是那個孩子會每天排岀來馬統裡面最污穢的那種東西、而且很可能會沾到滿屁股都是;有沒有哪一個當媽媽的會說:這個孩子每天弄到這樣髒,我現在不要了!絕對不會有這樣的媽媽。反而是每天親手為孩子換尿片,擦屁股。
 
那為什麼衣服沾到一點點污穢就不要了,而孩子每天排放出那麼多的污穢物,但是媽媽卻要孩子而不要衣服?因為對衣服只是喜歡、但是對孩子卻是愛,愛是有極大的能力的、愛也能遮掩許多罪;而神除了公義之外、神的本質也就是愛;難怪按照神形像樣式所造的人,可以不怕髒而愛孩子。
 
神愛我們、在我們還死在過犯當中的時候、就先揀選了我們、讓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指的就是基督徒能夠從罪中悔改,認識到自己原來是在罪中、而醒轉過來;這就是首先的復活、因為死在罪中的人是被仇敵所牽著鼻子走的、沒有能力辨別罪並且自省的,更不用說悔改。
 
所以就連這個認清罪的能力都不是人自己所原有的,而是神讓我們醒轉過來的、這是人首先復活的部份,就連這個能夠知罪也都是神的恩典、修復了我們麻痹已死的良心。感謝讚美主,你因為豐富的憐憫與恩典而揀選了我們、讓我們從死中復活出來、榮耀頌讚歸與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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