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 星期三

當揹著十字架跟隨主(路14:27)上

路加福音十四章「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
 
我們在前一篇講到主說、作門徒的基本條件,也就是告訴我們怎麼樣的人就不能作主的門徒;第一,他說不能愛主超過愛自己家人,甚至是愛惜自己的性命的人就不能作主的門徒,第二,主說若是不能揹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的,也不能作主的門徒。
 
我們今天要再從更廣闊的角度來看此一要求,我們可以用兩千年來、許多主的僕人所遇到的實際遭遇來明白為什麼要有這樣的要求;我們看到主的使徒們,除了使徒約翰是自然的老死之外,其他的眾使徒可以說都是死於非命的,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如果我們以為、既然主是有無比的權能的,難道他不能保守他僕人的性命嗎?當然可以,彼得和保羅都有被從監牢裡讓神奇的力量釋放出來的經歷,但是他們兩個人最後還是被捕抓和被殺害而殉道。這是因為神要叫萬物互相效力,讓愛神的人得益處;我們有的時候是得益處的,有的時候、我們就是那效力的萬物。
 
效力的包括我們肉身的生命,有的時候一個殉道的僕人可以救更多人的靈魂,因此連這暫時的肉身的生命也是要為主擺上的。如此看來,如果不能愛主超過自己的性命,那到命危的時刻是不是會抱怨主為何不能保守自己的性命呢?如果是那樣,那樣真是不能作為主的門徒的。
 
神從來沒有應許我們信了主後、或是跟隨他以後會見到天色常藍,事實上很可能我們蒙召了以後、我們會要經歷更多的風浪;因為主要用我們作工、去救其他的人,而撒旦會想要對我來進行更多的攻擊;當然主也會保守我們,不過這就注定了一個願意一生跟隨主的僕人,就要一生都生活在場場的爭戰之中。
 
許多世人所認為的福氣,例如錢財、機運、人的讚賞,這些東西都可能會成為撒旦來攻擊我們的武器,要吸引我們的眼目從主轉離開去。所以主會供應我們夠用的恩典,但是在這些方面主反而不會過多的供應我們,過多的供應常常後來就成了攪擾。
 
世上的眾人常有一種觀念:他們認為傳道人就應當過個清苦的生活;我並不是說這種觀念是對的,但是這種觀念確實是其來有自。從歷史上來看,許多主優秀的僕人確實都過著非富裕的生活,主讓他們不至於缺乏,但是他們也不至於成為富人,但是生活清苦的神僕人乃是大有人在。
 
為什麼呢?因為對一個傳道人來說,富足常常比清苦會帶來更大的傷害。所以主也說了,人若是不能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那就不能當主的門徒了。我們看見許多神的僕人如同保羅那樣,也要動手作工來養活自己,自己的各種生活擔子、不是主來幫我們解決的,而是要自己解決的,並且要自己想辦法去開路傳道。
 
十字架是主捨己為人犧牲的記號,人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也是如此;許多傳道人如果不傳基督的道,在世去經商或是為官、或者都可以有一個富足的一生;就拿彼得來講,他本來是一個漁夫,其實他就是一艘漁船的船長,是有其他的漁夫為他打工的,如果他不離開家跟隨耶穌,他的日子不會過得太難過;但是跟隨耶穌改變了他的一生。
 
保羅是一個法利賽人,受教於迦瑪列的門下;本來他在猶太議會當中也是有他的前途的,但是被主召來以後、他就過著一個清苦的一生,原有的家庭也散掉了;只是從他的心底、他深深的知道,既然主召他出來事奉,那就是最重要的,揹起任何的十字架都是值得的。
(未完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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