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一章:40 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41 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 42 大痲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 43 耶穌嚴嚴地囑咐他,就打發他走, 44 對他說:「你要謹慎,什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潔淨了,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做證據。」 45 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地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就了他來。
痲風病,在我們現在這個世代都是很難醫治的皮膚病,患者如果是確診感染到了痲風病,那就要進行一長段時間、吃數種強力藥物的治療,其過程可能要長達一年,這痲瘋病在現代雖然是可以治療的,但是對身體已經造成的傷害則是不可逆的。
在兩千年前耶穌的那個時代,大痲瘋可以說是不治之症,萬一得了大痲瘋,不但是無法可治的,只能慢慢的忍受身體的逐漸壞死的緩慢死亡;而比起身體上的麻木痛苦,同等的痛苦的就是必需忍受與親人、與社會的隔離,因爲痲瘋病是有傳染性的。
既然說在那個時代治不好,那爲什麼在摩西律法中,要有檢察痲瘋病情況的律例呢?那是因爲在當年說是大痲瘋,其實是沒有嚴謹的確診方式的;從他們檢查痲瘋病的描述來看,基本上只是視診。又沒有作血液分析、確實有可能將其它的皮膚病診斷為大痲瘋;而那些皮膚病,有些是可以自己好轉的。
因此與其說是期待痲瘋病可以轉好,倒不如說是診斷程序中的誤診可以帶有補救的方法;而真正的大痲瘋,在耶穌的那個時代就真是無藥可救的。
這裡的馬可福音就記載著一個長了大痲瘋的病人來求耶穌,這在當時的社會中是很大膽的舉動,因爲很可能要被人用石頭打;患有大痲瘋的人若是靠近了人,要自己宣告自己的不潔淨,不能靠近他人,也不能求問對方些什麼。
這個患了大痲瘋病人前來到耶穌的行進路線上、跪在耶穌的面前求;他不是求問食物或是金錢,而是求耶穌來醫治他,他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誒,他又是怎麼有這樣確定的信心,知道耶穌可以醫治這個當時的不治之症的?
他是有信心的,他的信心或許是因爲他聽過耶穌醫治了許多疑難雜症,甚至是某些必死之症,也聽說了耶穌是從神那裡而來的神人,因此才能醫治這一切的疾病;他聽了,也就信了;不似有些人,特別是嚴守傳統的猶太人,他們是不得不相信耶穌能夠行神蹟,但是他們同時也還是相信:若是禱告和獻祭,還是要透過摩西律法和所設立的祭司。
不似這個痲瘋病人,他不僅相信耶穌能夠醫治,也相信耶穌是有權柄的。在希臘神話當中有一個貪財的彌達斯國王,他求酒神給他能力,讓他所觸碰的一切都變為金子,結果就是他的女兒,還有他想要吃的麵包和水都成了金子,那就是一個有能力但沒有權柄的例子。
耶穌是有權柄的,他心裡動了慈心,就觸摸了他;主的這一下觸摸,門徒們的心一定都立時糾結了一下,那可是個大痲瘋病人;但是主肯定是知道自己在幹什麼的,這個痲瘋病人就立時好了,也不用吃半年一年的藥;並且照這個描述看來,可能他身體上受痲瘋病所損壞的部份,那些爛掉的皮肉,也都復原了。
耶穌醫治了他,卻要求他不要聲張「你要謹慎,什麼話都不可告訴人」,要他走律法所要求的程序;要去給祭司檢察身體復原的情況,並且獻上禮物給神,這也就是猶太人所謂的歸榮耀給神。
爲什麼耶穌會要求這個人做這一切的事呢?從後面所發生的事我們大約可以猜到原因,那就是要免除猶太人祭司和法利賽人的嫉妒心;後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可能是這個病人還是大嘴巴,他們還是知道了是耶穌醫治了這個大痲瘋病人,他們就嫉妒了;並且在處處禁止耶穌,叫他不得進城;這樣就加增了主傳福音的難度,人們就必需出了城到曠野處來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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