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5日 星期六

褻瀆聖靈的罪 (可 3:28)

馬可福音三章: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30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汙鬼附著的。
 
主在這裡講到了褻瀆聖靈的罪,關於什麼是褻瀆聖靈的罪,在教會中有許多種不同的說法,甚至有人就說:因爲身體是聖靈的殿,所以褻瀆自己身體的就是褻瀆聖靈,當然我們真的讀明白聖經的,就知道那是沒有根據的。
 
對於這一類的問題,首先我們要看看經文的出處,主論述到褻瀆聖靈的時候是當有人說主是靠著鬼王趕鬼,主就反駁他說: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若撒旦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而主是在這些事情之後,才說的: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因此我們就可以知道:褻瀆聖靈就是指著聖靈的工作,說是撒旦所為。那就是褻瀆聖靈。這種研經法我們叫作 Contextual Relevance Analysis 上下文關聯性分析。
 
只是這種分析法我們只能用來做為輔助,不能作為決定性的判斷,因爲我們永遠不能知道,一個人會不會在上一句還在講一件事,而下一句就轉而講了另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這也是有不小的可能的。
 
我們看到主在這種情境下說了「褻瀆聖靈的罪是永不得赦免的」這是在前面的上文,而在第三十節又指出: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有這樣直白的經文述說,我們不但可以明白什麼是褻瀆聖靈,還知道了一些沒有記載下來的、所發生的事。
 
那就是當人們說耶穌是靠鬼王趕鬼的,他們隱含的意思就是說鬼王是附在耶穌的身上,他是這樣的靠鬼王趕鬼的。然而附在耶穌身上的乃是聖靈,他們卻指著聖靈說那是鬼王,有了這件事,那就是褻瀆聖靈。

主說其它罪還都可以得赦免,然而主說:「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在馬太福音12章中乃是被記載爲「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這豈不是在說:即使是殺人放火還有可能可以得著赦免,罵耶穌還可以得赦免,但是只是對著聖靈說了一句指鹿為馬的話,就今生來世都不得赦免,這會不會是太嚴苛了?

同是這就也會讓不少基督徒、牧者也在擔心,會不會自己在無意之間,也曾經批評了教會、牧者和兄弟姐妹,也將聖靈的作為講成了邪靈的作為,那就犯下了褻瀆聖靈的罪呢?這後果實在太嚴重了,讓我們不得不擔心啊。
 
各位可以不要擔心了,因爲僅僅只說了一句「他是靠鬼王趕鬼的」,還不至於就成了褻瀆聖靈,人因爲無知而說的話還不至於就褻瀆了聖靈,聖靈沒有這麼小心眼。就算他們說這話是因爲嫉妒耶穌趕鬼有成效而說的,那僅憑一句話還不至於就褻瀆聖靈了。
 
我們可以這樣認爲;這種言行的方向確實是朝向褻瀆聖靈而去的;而主耶穌乃是在他們有這樣苗頭的時候就出言制止了,以免這些人中就有人真的到最後就真的褻瀆了聖靈,那就無法可救了。
 
若有人不遺餘力的抵擋聖靈的工作,他不但是自己不信而且還阻止了其他人來信主。信聖靈的工作,那麼就真的褻瀆了聖靈。而褻瀆聖靈的人得不著聖靈作為得救的印記,也無法重生,結出聖靈的果子,自然也就是今生來世不得赦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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