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日 星期日

男與女之間(馬太19)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10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13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5 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這裡講到了男人與女人的事。男人與女人、同是被神所造、雖然有被造的先後以及方法的不同,但是卻是互相的幫補,共同作神所要做的工作、要使我們遍滿全地。 人既是有靈的活物、人有像神形象樣式的靈,但又有著類似於動物的身體。因為有身體,所以也有口腹之慾和男女情慾,這是每一個人都免不了而且是必需去面對 的。因為要吃食、人就必需競爭有限的糧食,或者要囤積為往後需要的糧食。光是做這些事、以及衍生出來更多的事,就生出了很多罪來。人們會彼此相爭而不是愛 人如己。
 
然而我必需強調、吃東西並不是罪。起先神告訴亞當:「這園中的果子除了一樣之外、你都可以吃。」所以當我們吃我們所當吃的、不超過神允許的範圍、去恰如其份的去滿足自己的口腹、那並不是罪。同樣的道理,男女之間、有性的關係也是所當作的事、那也不是犯罪,只是和伊甸園中的果子一樣、也有對象的限制,當是你的就是你的,不當是你的就不要去想;只要在這個原則和範圍以內、便不算是犯罪。
 
主說、有人天生就沒有情慾、有的的情慾是被人奪走的(如太監),也有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自己放下情慾的。像這樣的人、我們所熟知的有修道士,還有例如天主教的神職人員,但那原本不是進天國的必要要求,只是他們怕男女關係處理的不好,影響了他們對天國的工作、所以乾脆自願放下這一切。確實、神的僕人有配偶,若是那配偶出了某些問題,就非常可能就影響到作神工作的機會。這也是撒旦常用的一種攻擊方法,當神的僕人嚴防死守、沒有留下什麼空隙可以供仇敵下手時,牠還可以從僕人的配偶下手、若是得手了一樣可以毀了神的僕人。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的主、到地上三十三年半都沒有結婚的原因之一,這麼重大的工作是絕不可以留給仇敵任何機會。(另一個原因是祂知道、自己要在很年青的時候便要離開地上)
 
男人與女人、作為配偶的相處、不單只是男女之間的那點事那麼簡單,還是要將兩個人綁在一起、相處一輩子;很多的婚姻出問題是在情慾的問題上,還有衍生的如占有、控制,妒忌、不信任等等;但也有不少婚姻會出問題、是出在其他的相處問題上,例如金錢、相處的時間,吃飯的口味,雙方的家庭等等。同時、在社會上其他的相處關係上、因為人是有情慾的、所以很多事情(例如單純的吃飯、看電影)、和配偶(或預備作配偶的)以外的異性單獨一起前往、都有可能導致不好的後果。那些就是因為人有情慾,那給人所帶來的限制和負擔是很大的。
 
所以主看到小孩子、便特別的喜歡,因為小孩子心裡純淨,沒有壞的念頭;同時在小孩子身上、也沒有情慾的問題。所以聖經在這裡提到小孩子不是沒有突然的,主在這裡就特別用小孩子告訴門徒們,在天國裡面的,正是像這樣的人:有單純的信心、沒有利益占有和控制的慾望,有愛心但是又沒有情慾的負擔。(天國裡、不嫁也不娶,記得嗎?)。門徒們或者怕小孩子吵鬧、不懂規矩,所以禁止小孩子到主的面前來,但是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然後祂為他們按手,才離開那個地方。看到這裡真的好羨慕喔,感謝讚美主。


1 則留言:

  1. 人有原罪, 有各種慾望, 我們犯了十誡, 做了錯事, 就要認罪悔改.

    耶穌基督授予教會捆綁和釋放的權力. 早期基督徒是要公開認罪. 後來教會尊重隱私, 改爲向神父認罪悔改. 每週的禮拜第一件事就是認錯, 祈求憐憫. 現在很多教會連這個讓教友反思的機會都省略了.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nitential_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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