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 星期二

真預言出於神 (彼得後書1:20)

彼得後書一章:「20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21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預言、這兩個字的複合詞,按照中文的字面上解釋,就好像是預測未來的話語;但是在希臘文中或是希伯萊文中並非如此,那就是一個字詞,不一定是要預言未來的;但是超越時空的能力本來就是神本性的一部分、而人又缺乏向未來觀看的能力、因為人往往只注意到預講未來的部分。
 
事實上神所賜的預言、很多是包括將當下或是過去隱而未現的事公開出來,或是對現今的情況提出指示,凡是神的言語、感動人而啟發出來、那人所講出來的就是預言;而能夠清楚感受到神靈的感動的人,當然這並非是人人都可以清楚感動到的、那可以的人就是先知,先知在希伯來話你的意思就是"神的口",或是神的傳話人。
 
當然預言當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將人所不知的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情指示出來;有的時候是作為一個應許,有的時候是要我們警醒,有的時候是要叫那些愛主的人得益處。例如在主後70年、當羅馬的提多將軍率大軍前來攻擊耶路撒冷之前,耶路撒冷城中超過一萬名以上的基督徒;
 
就因為主曾說過「15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 16 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17 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 18 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這段被記在馬太福音24章16-18);很多人記得主說過這話、就逃出城外不敢回來,最後並沒有受到城被圍困而餓死的禍害。
 
又有如主已經預言了、祂隨時會突然的再來、到時候要施行審判的預言這是現在末世最重要的預言;那是關乎我們所有人能否能得勝進入神國的預言;就是告訴我們基督徒要保持隨時的警醒,不可隨意的犯罪做壞事,免得受到審判而定罪。許多基督徒相信、甚至有的牧者會傳講:主再來時所有信主的人都不會被定罪,但那並不是事實;主所講過的道要來審判我們。
 
約翰福音12章:「47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48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49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唯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 50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這是這個末世最重要的預言了,並不是何時會有什麼災難會發生、何時那個政權要興替之類的預言,那些都是小事;現在未完成的預言當中、只有末世的預言是最重要的,那是一定會發生的事,只是何時會發生、沒有人可以知道、也不會有關於這個時間的預言。
 
預言不是先知自己想說就說的,也不是我們自己期望什麼事想要發生就可以說的;預言是神所要說的話、藉由先知的口給說了出來;有的時候因為人理解能力有限制、或是神不希望有不相干的人也明白我發生的事,因此有的預言是隱晦難懂的、有如是加上了封印似的。
 
我們要解這種預言、也需要禱告求神光照賜智慧;也不可以隨人的私意來解說。總而言之、預言是出於神、是對我們講的,為的是要帶領我們、在神偉大的計劃中有份、而神的計劃當中、最大的計劃就是救恩、最重要的預言都是和耶穌基督彌賽亞有關、從預言祂的降生、到預言祂的再來;我們要在這個計劃中有份,等待主的再來、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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