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 星期五

不參與暗昧無益的事(弗5:11)

以弗所書五章:「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保羅告訴我們作為光明的子女,在暗昧無益的事情上就不要與人同行;暗昧無益的事有哪些呢?在第12節裡保羅也說了:他們在暗中所行的,是提起來是可恥的;在這個世上有許多人的行事的時候,可能是因為法律的限制,可能是社會上的裡法制度的不允許,他們就必須在暗中行事。
 
並且這些暗昧之事,人們在良知與良心上就知道這些事是可恥的,是連提起來都覺得羞愧可恥的;保羅並沒有明說哪些事情才算是這些暗昧無益的事,甚至也沒有舉例,因為他怕舉的例子以後,大家就認為只有已經條列出來的事情才算得上是,這就是人常常會有的蒙蔽。
 
但是為了方便大家明瞭,不才的我還是舉些例子出來;例如小事可以從男女在婚外偷情,那不都要瞞著別人不敢讓人知道,並且社會上也覺得那是可恥的;大事例如當年的尼克森的水門事件,又被稱為水門醜聞;當時身為共和黨的總統尼克森,竟然下令在政治對手民主黨的辦公室大廈裡面,偷裝竊聽器來獲取機密的競選方針與策略有關的情報;
 
不但偷裝竊聽器,在事發後,尼克森又用他總統的權力,動用CIA的資源來阻止國會以及FBI對此事的調查;一個已經是暗昧的事情,因為提起來是可恥的,又作出了另外一件暗昧的方法來想要去遮蓋;當然最後這件事經過媒體的報導,全國的人民都為之震怒,最後尼克森也因此從總統的位置上下台;
 
在揭露這件事情上面,前FBI的副局長馬克費爾特向華盛頓郵報匿名揭露的一些事實,扮演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這種勇敢揭露可恥事情的勇氣及精神,就是受聖經精神,特別是保羅寫在這裡的經文所啟發的:「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美國是一個以基督教精神立國的國家,經過這件事情以後,國會甚至立法通過告密者條例,用來保障告密者在告密的當時、所產生的一些破壞制度的行動,例如越級報告,破壞保密制度等等;這個條例、對於日後媒體或者是政府內部監督政府的力量,都產生的極大的鼓舞以及實際的作用。
 
作為光明的子女就不應該參和在那些暗昧無益的事情上面,即使是我們週圍的人全都已經參與了,有同儕壓力,但是我們依然是要堅守自己;就好像有的青年到了某個單位,在那個單位裡面上上下下的同事都已經在收回扣,但作為光明子女的我們就應該謹守聖經的教訓,拒絕參與;
 
並且運用智慧,用適當的方法在適當的時間責備這件事;責備可以是用言語去勸勉,但有的對象因為涉入太深、不可能接受勸勉;所以責備也包括將這些事向有權柄管理這些事的人或機構來舉發,讓在上有權柄來管理的人或是機構,甚至是整個社會來責備之;
 
至於具體應該怎麼樣的去從事、怎麼樣的去舉發、或者是給人寬恕、再多一次機會,這些辦法上的取捨都得倚靠智慧,特別是從神所賜的智慧。求神保守我們,求神賜給我們智慧,讓我們在那些暗昧無益的事情上不要有分,並且給我們道德的勇氣,如果該站出來責備的、我們可以站出來責備;願上帝賜福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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