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 星期四

憑愛心行事、捨己(弗5:2)

以弗所書五章:「 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做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於神。 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汙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因為我們是神慈愛的兒女,我們要效法神,就要效法基督;既要效法耶穌基督的心,也要效法耶穌基督的行事為人;這就是這一段經文的主要含意,保羅一方面告訴我們該如何作,另一方面保羅也同時在解釋為何我們要如此作、而所有的原因均是和主有關。
 
例如說保羅這裡在告訴我們也要憑愛心行事,為什麼?因為基督是愛我們的,所以我們也要憑愛心行事;基督是先愛了我們,他是如此的愛我們,他甚至為我們捨了自己,將自己的身體當做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於神,這樣我們的罪才得以被赦免,我們才有今天這個與神親近,甚至效法神的機會。
 
我們從頭到尾都在講這些,以弗所書第二章開始就告訴我們:「你們是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你們看、我們本來是已經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那麼聖潔公義的神是如何能容忍我們這些罪惡的人,又叫我們活過來的呢?神的公義本性本不該允許罪人復活、我們本當死在過犯當中、以至滅亡的;
 
在舊約當中的猶太人、按照神所賜下的律法,是可以獻上一個犧牲的祭物來用以贖罪的,用於犧牲的祭物必需被殺、流血,死去,這樣那罪才得以被洗去,神接受這樣的贖罪;而祭物的血只能暫時的洗淨我們的罪,之後那祭物的血就流盡了、祭物也就死了;祭物死去了以後,也就再也沒有再一次贖罪的能力了。
 
我們這些罪人是死在罪中的、是陷在罪中的,也是無力靠自己活過來的,按照神所賜的律法、我們必需要獻祭才能贖罪,但是我們又不能靠永遠的獻祭來洗淨我們不斷犯的罪;於是基督為了愛我們,他就將自己擺上作為我們永遠的祭,用他無盡的生命來贖了我們的罪。
 
基督雖然有無限的生命,然而獻祭畢竟還是要流血的,還是要經歷死亡的;保羅說基督是舍了自己,來當做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於神;捨了自己、而且是失去生命,那是付出很大的代價的;這不是口袋裡掏出兩個小錢去買個祭物來擺上這麼簡單,這是必需要捨己犧牲才能贖我們的罪。
 
所以基督真是愛我們,神真是愛我們;約翰福音3章16節大家都很熟悉的經文:「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愛子賜給他們,叫他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其實那句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意思就是讓他們可以任意的對待那獨生愛子,包括鞭打他、殺害他,釘他上十字架。
 
捨己是愛的表現,愛的越多才能夠捨得越多;我們對於不認識的乞丐可以捨給他幾塊錢讓他有飯吃;我們對於我們親愛的家人、可以賣掉車子、房子為他治病;捨己的最高表現是什麼呢?約翰福音15章13節:「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
 
主為我們捨命、那愛心是至大的;那如果我們也要效法他,也要有愛心,那我們也要效法他能夠捨己;好在主沒有要求每一個人都要捨命,但有些生命中的舊人、我們必須是得把它們捨掉;有些事這個社會允許我們作,或者是我們有自由去作的;那我們為了效法基督,為了愛心的緣故也必需捨去;
 
是哪些呢?那就是我們在第五章當中、將要被討論到的;我們今天這一篇就到這裡為止,願上帝賜福給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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