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丈夫要愛妻子(弗5:25)

以弗所書五章:「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25 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27 可以獻給自己,做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汙、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講到了妻子要順服丈夫、就不能不同時提到: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保羅只用了丈夫要愛妻子這樣簡簡單單的一句話,並沒有多交待些什麼,例如要怎麼愛、如何愛,何時愛;相比起來、妻子要凡事順服丈夫,不僅僅只是男主外女主內,在對外的事情上要順服丈夫,而是凡事都要順服丈夫;那好像比較起來是妻子要比較難,是不是?
 
保羅當真不是這個意思,其實順服對方要比愛對方要簡單多了,怎麼說呢?如果說作子女的順服父母,父母是愛子女;年幼的子女雖然也愛父母,但是很少會因這愛會有什麼大行動;但是父母愛子女、會為子女作的事可多了,例如會想辦法買好學區的房子,安排子女去學習才藝、技能. . 等等;
 
子女呢?不需要考慮這些、只要順服父母的安排就好了、可能會要為父母作一些端茶倒水的小事,但是父母對子女的愛要大過這些小小的事奉,父母會考慮到子女品格的造就、技能的培養,生命的長成,以至於對他們未來生活、生涯的規劃,為這些事盡心盡力,這些都在父母對於子女的愛當中;
 
當然丈夫對妻子的愛只是類似對於子女的愛,並不就是對子女的愛;保羅也並沒有詳加說明丈夫當怎樣愛妻子;保羅隨即就開始說明基督對教會的愛,從基督對教會的愛來看,基督對教會所做的真是很多很多;我們可以想見、丈夫當愛妻子、所要做的、也當是要很多很多;
 
其實愛真的是最大的,愛可以是一切,是所有的;保羅說丈夫要愛妻子,那也就是並沒有給出一個該有的界限;保羅在這句話之後、開始列出基督愛教會所作的事蹟;例如說基督愛教會、就為教會捨己,也用水藉著道、將教會洗淨,好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
 
基督是極愛教會的、為了教會將自己都捨了,這是很難作到之事;而保羅說:"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這也就是說保羅是要教會內作弟兄的,要學習基督愛教會的精神,就要如此這般的愛自己的妻子,這是很高的要求,完全高過於要妻子凡事順服丈夫;
 
我知道有許多教會內的姐妹們、都對聖經上對於夫妻之間要如何相處的教導,感到忿忿不平;為何只要求妻子要凡事順服丈夫呢?而只是要求丈夫要愛妻子,怎麼沒有要求丈夫要把工資、財產都交給妻子管理呢?兩個人會結婚那本來就是因為彼此相愛嘛!只要求丈夫愛妻子而已、那真是太容易了!
 
其實兩個人結為夫婦,多半只不過是相互戀慕,如同神對被罰出伊甸園的夏娃所說的話:「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這就是人世間的愛,都是從彼此戀慕開始的,有的人甚至是戀慕的新鮮感消失了、也就不再言愛了,這就是為何有這麼多人會鬧到離婚這一步;而保羅所言的丈夫要愛妻子、乃是要效法基督的愛,是要捨己的愛;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與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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