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日 星期日

我們只作了應分作的(路17:10)

路加福音十七章「7 你們中間誰有僕人去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你就對他說:『快過來坐下吃飯』; 8 而不對他說:『給我預備晚餐,束起腰來服事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吃喝』呢? 9 僕人作了所吩咐的事,主人還謝謝他嗎? 10 你們也是這樣,作完一切吩咐你們的事,應該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只作了應分作的。』」
 
在這裡、主用了一個淺顯易懂的例子來講僕人與主人的關係,現在我們是看到僕人是應該怎樣盡心盡力的服事主人,沒有怨言、沒有期待什麼應該不應該的。到了服事的末了,自己雖然是很累、也可能很餓;但是還是盡心盡力的照顧到主人的需要為優先。
 
還記得在本書的12章36節那裡有另外一個比喻嗎?在那裡說到、主人離開家去參加婚宴、很晚才回家,但是僕人卻謹守的給主人等門;這樣的僕人,主是這樣說的:「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卻是和這裡相反的。
 
還記得我們是怎麼樣說的嗎?我說:主人榮耀僕人只有在最後的時候,往往是在宣佈退休之時(也就是我們歸天家的時候)主人伺候僕人、榮耀僕人一次;但是在每日的工作當中,還是要以這裡17章當中所講的為準,僕人要盡心盡力的為主人做事。
 
但是問題是,現在有許多主的工人在為主成就了一些小事之後,就想著像是有十二章當中主所講的那樣,主能來服事和榮耀他,這是相當可笑的;而且如果他們真的明白主來榮耀他們是什麼意思的話,他們可能都會後悔,不敢再提(意思是要回天家之後)
 
到底什麼是主人和僕人的本分呢?主人就是可以指使僕人做事、而僕人為主人工作那就是本分;不要以為每天中午和下午六點主人給僕人供飯食那就是應該的,那就是一種習慣罷了;若是哪一天主人要僕人超時工作、沒有開飯,僕人就可以抱怨,認為主人虧待他們嗎?
 
就好像你同事每天幫大家買便當、純脆服務;有一天你開會出來太晚,來不及選今天要買的便當,他也就沒有買你的便當;你知道了以後會不會向他抱怨:你怎麼不等等我?我才晚幾分鐘你就不幫我買便當了!還是你會因為今天沒有這方便,要自己去買的辛苦,才感到平日所得到的好處實在太大了,向你同事道謝?
 
主人不能在有需要的時候、破例的使用僕人嗎?只因為以前照點開飯,難道就不能偶然先將一定要幹的活先幹完、然後再開飯嗎?平常是中午一到就開飯,但是今天、天邊突出現烏雲要下雨,難道就不能要僕人先將還在曬的穀子先收到倉庫裡面、然後再開飯嗎?
 
空著肚子忙了許久,可能還淋到雨,但是僕人可以抱怨嗎?當然不行,就應該像這裡的僕人所說的一樣,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只作了應分作的」主人無論作什麼決定,難道是故意要整僕人,讓僕人受苦嗎?世間的主人或者有少數的會這樣,但是我們的主定是凡事都有他的美意的。
 
凡事都有神的美意,即使是主要我們額外的辛勞,該得到的也沒有得到,我們難道想要主和我們說對不起嗎?要知道主所作的事都是為了神的國度,我們為主作一些事、服事主,難道不是也是在神國裡盡一些綿力而已嗎?所以主要我們去作一切,都只是我們當作的事而已;感謝主讓我們有服事的機會,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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