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 星期三

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

路加福音十八章「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這一段經文又是大家所熟知的經文,在馬太福音裡面是說一個少年官,而這裡就是說一個官來問耶穌;他上來就問:「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看上去是一句很溫暖的問話,不但稱呼是很友善,而且所求問的也是神國度的事。
 
那麼主應當是高興的囉,然而主一上來就反駁哪少年官:「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主是不是良善的呢?他當然是啦,但是這個官人稱他是良善的,卻又叫他是夫子,那麼他是否也叫別的夫子是良善的呢?
 
再來就是他所問的問題,他問人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其實這在律法裡面早就有啟示,摩西不是寫下來「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如果人能夠守耶和華的律例、典章,就可以一直活著;但是另外一方面,人若是不能守好,豈不是就要死了嗎?
 
主先對他再重覆一遍十誡,然而卻是只有後面的五誡,他完全沒有提到和神有關係的那前面幾誡;這就是在告訴他:你若是以為依靠著你自己所做的就可以承受永生,那麼這樣和神就沒有什麼關係了;那就努力按照律例典章去作吧,反正神是會信守他給人的承諾的。
 
那個人居然說他都從小就遵守了,主就再告訴他「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當我們聽到了主向他所提出的條件,你們覺得嚴苛不嚴苛?你們自己捫心自問,若這是給你的條件,你做得到嗎?
 
做不到吧!如果連我們這些基督徒都做不到,那麼主看到他回答說、自小就遵守了,就水漲船高的向他提出這個更甚的要求,那是合理還是不合理?或者是說這個就是要承受永生的硬性條件,對每個人都一樣的。那我們大家也都只能說:我們和永生恐怕是無緣了。
 
聽到主這樣子回答那個官人,在後面的經文中就有人發出「不平之鳴」也好,或是感嘆也罷,有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而這個人很可能就是門徒中其中的一個,你們想想,連門徒們這樣跟從主的人之中,他們也都是保有自己的私產的,他們也都沒有辦法做到變賣一切去分給窮人啊,誰又能呢?
 
所以主感嘆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這就道出了其中的難處;我們在前面的一篇當中說到小孩子比我們強是強在什麼地方呢?我們說是小孩子是要比我們少,少了苦毒,少了猜忌,少了埋怨;那麼同樣的在這件事上,窮人要比富人也強,並且是強在少。
 
少了什麼?少了錢財,也就是少了牽掛和捆綁;你有這麼多的錢財,那麼也就是有很大的捆綁;但是相對的、如果是對於窮人,要他們去放下一切去跟從主,豈不是就沒有那麼難嘛!其實我們都應該知道且明白,不論我們在地上有多少錢財,我們完全沒有辦法帶任何錢財進入身後的世界;只是我們在世上太貪戀錢財,那麼錢財就成為我的進入神國的攔阻。
 
我們要進神的國度、承受永生,絕對沒有辦法靠自己的行為;因為誰都不能保證自己永遠都不犯誡命;而在這個世上有許許多多的世人看為好的東西,包括錢財、包括權勢和榮耀,都成為了人進入神國度,迎接永生的攔阻;那要怎麼樣我們才能進天國得永生呢?主並沒有在這裡給出答案,我們到後面再來討論,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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