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六章: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這一節經文可以說是整本彌迦書中最著名、也最具總結性的一句話。它停留在神的責備與教誨之間,回答了前兩節所提出的核心問題:當人要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時,究竟當獻上什麼?是獻上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還是像亞伯拉罕一樣,為自己的罪過獻上自己的長子呢?
我們或許可以獻上牛犢,卻很難獻上自己的長子。然而,即便如此,我們有沒有認真問過:神向我們所要的,究竟是什麼?
答案其實貫穿整本聖經,只是常常被我們模模糊糊地略過。直到這裡,神用一句簡潔有力、易記易背的話,將祂的心意清楚地告訴我們。
人往往都喜歡這種一句話就講完的,因爲它簡單明瞭、還好記好背;但是明瞭和背得出、和行出來可是兩回事。我們仍需仔細思想,神在這節經文中到底要我們明白什麼。
首先,這句話在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這一句話就徹底地拿走了我們的藉口,我們不能再說:我們不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所以我們作惡、可是我們是不知者無罪。
那麼神是什麼時候將善和惡指示給我們呢?是在造人的時候便將是非之心,良善之心放在人裡面嗎?還是藉著神的降災,有大洪水滅世、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以及其它的災難、來告訴人什麼是惡的、是不可行的。還是藉著賜下律法,告訴我們人應當要如何的敬拜,如何的負上該負的責任,有哪些事是該做的、哪些事是犯罪不可做的。答案是以上皆是,
知道了善惡之後,神還有向人所要的;不是天下千山的牛羊,也不是要人獻上他所生的;其實每一個兒女都是神所造的,是交給人所代管的;神不向人要那些、神只是要人能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就是神已經指示讓人知道的。
只是就像我們所說的,知道和明暸這些是什麼,哪些事是公義、哪些事是憐憫,但是要能夠真的行出來並不容易。要做到這些,首先是要限制自己: 別人所種植所養護的,我一伸手就可以拿到,最多是在夜裡去就沒有人可以看到;但是因爲公義,我們就要限制自己。
不但是要限制自己,謙卑地認為我們和別人是相等的;當我們看到有貧苦的、有可憐的,我們不能冷漠地說:「這是他們不努力的結果」或是「這是神在管教他們」。即使按照公義他們該受苦,神仍要我們存憐憫的心,甚至願意犧牲自己按公義所得的,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至於「存謙卑的心」,更是難上加難,人能夠做到自我克制和犧牲,便是不易了,神可能就賜福給我們,但是即使我們因神的賜福而富足、有能力、有地位,也不可因此自高自大、誇耀自己,更不可用自己的優勢去欺壓他人。
這些事,可能還算是能夠理解和明白,做起來卻極其困難。正當我們感嘆「知易行難」之時,神卻給了我們最美的答案:祂差遣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間,親身活出公義、憐憫與謙卑的完全榜樣,讓我們可以親眼看見,也明白人真正可以如何活出這些美德。
更奇妙的是,因為神自己就是公義、憐憫、又謙卑的,因著憐憫、敗壞軟弱的我們才有可能與祂同行。若神只有聖潔與大能,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根本無法靠近;但因著祂的憐憫與謙卑,人與神同行才成為可能。
「與你的神同行」——這是每一個人都可以作出的選擇。我們當然願意依靠神的能力、得著神的供應;但我們是否也願意接受神的看管、接受祂杖與竿的引導和管教呢?
唯有那些願意與神同行、並與主同工的人,才是真正合神心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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