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七章:8 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做我的光。 9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申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 10 那時,我的仇敵,就是曾對我說「耶和華你神在哪裡」的,他一看見這事就被羞愧遮蓋。我必親眼見他遭報,他必被踐踏,如同街上的泥土。
我們前面講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講了鄰舍、朋友,甚至家裡的人,例如懷中之妻,父母子女,婆媳等等的關係。最後甚至感慨的說出「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這樣絕望的話,可見說此話的人是處在一個很不幸的境地。
雖然這句話出現在聖經中,但是我卻不讚成信徒們把這句話奉為圭臬,人人提防小心家中的人,這句話的出現是有特殊的背景的;我還是認為人與人之間,在關係破裂之前,還是要維持善意,至少在表面上是要如此的。
說此話的人還說了:「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所以這個人是個尋求神的人,會不會是他尋求神卻被社會、以及家中的人不諒解?這件事在後世是很常見的事,例如在如今的回教國家中信基督的人,我們也可以想像在初代教會中,在猶太人中信耶穌的人也是如此的。
在一個在猶太教的社會中,當有人要信耶穌,首先就會被家人反對,我們今天就用一個人的故事來看懂這種社會壓力:兒啊、你不能這樣!會有嚴重後果的。老公啊、你知道鄰居會怎麼看我們的嗎?如果這個人還是堅持要信耶穌、又不肯暗暗的作基督徒的話,那麼大概率以下的後果將要臨到:
首先便是、原先僱用他做工的老闆不敢再僱用他了:「你做工確實努力不偷懶,也做出了很好的產品;但是如果我繼續僱用你的話,我們所做出來的東西就賣不出去了,買家已經威脅說不會買褻瀆者所做出的產品了。」
並且這個人將會找不到其他的工作,誰要是敢雇用他,誰就不用在這個社會當中做生意了。在失業一長段時間之後,他的妻子也開始看不起他了,罵他是無用的人。甚至他的父母也警告說:你如果不公開放棄耶穌的信仰,就要與你斷絕關係、永不往來。
讓我們再接續來看今天的經文,當人們都反對他,甚至是壓迫他時,他被推倒在地上,不讓他再站起來;所以他說「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做我的光」這所說的就是信主之人要學會的等待,以及盼望。有光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有了繼續等待的盼望。
那麼爲什麼他要說: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呢?既然耶和華惱怒他,又怎麼會爲他辨屈、爲他申冤呢?這需要深層次的認識我們的神才能夠理解。比如約伯記中的約伯,他在遭受患難的時後所說的就是承受耶和華的惱怒;但是約伯的朋友來指責約伯必定是做過什麼錯事之後,神後來又來爲約伯辯屈。
我們一定要明白:神的怒氣不過是短暫的,但是祂的憐憫和慈愛卻是一生之久。我們也不能天真的以爲:如今我信了主,神立刻就要在四圍保護我,包圍我、不讓我受到一絲傷害;不!有時愛主之人首先所要受到的反而先是神的管教;要能夠經受的住考驗的人,他的信才是真實的。
而他的仇敵,若在他受管教時就請看他,羞辱他,甚至是踩上兩腳的話,那麼神在日後結束管教,再重新高舉這個通過試煉的人時,那麼仇敵就要爲他自己所做過的不義之事負上該負的代價了。就是這裡所說的「他一看見這事就被羞愧遮蓋。我必親眼見他遭報,他必被踐踏,如同街上的泥土」
在曠野無人處奔跑,我真實的遇見了神; 教會的講台不能不顧人的情面,牧者也很難直言指出信徒的缺失、給出人們真正需要的諍言; 就連標榜真道的、也都是 buf 了許多的客氣,害怕人會走會掉粉,而我不怕、這就是為何你需要來到這裡。 主所要的不是淺薄的「信主」,而是要結出生命的果子,不能結果子的基督徒真的危險了! 你還在當一個僅僅得救的基督徒嗎?
2026年4月20日 星期一
試煉中的忍耐 (彌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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