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4日 星期一

保羅要上告於愷撒(徒25:11)

使徒行傳二十五章「1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愷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 2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 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4 非斯都卻回答說:「保羅押在愷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 5 又說:「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麼不是,就可以告他。」
 
6 非斯都在他們那裡住了不過十天八天,就下愷撒利亞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將保羅提上來。 7 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 8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愷撒,我都沒有干犯。」 9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 
 
10 保羅說:「我站在愷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 11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愷撒。」 12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愷撒,可以往愷撒那裡去。」」

保羅在巡撫腓力斯在任的最後兩年,就一直在巡撫的關押底下住著,腓力斯既不放他,又不審他。如果說要審他,這就是個羅生門案件,猷太人堅持說他有罪,但是保羅又說他自己什麼事都沒有做;然而雙方又都拿不出什麼犯罪的證據來。

其實保羅是應該釋放的,但是如果是放他恐怕要激起猶太人的暴動,他們還說本來他們已經要自己處理保羅了,但是千夫長呂西亞前來,將保羅奪來,保護了起來,並使得猶太人要來巡撫這裡才能夠告他。在這個情境裡面,猶太人對於羅馬的官府的處理,還頗有怨言呢。在這麼大的壓力下,如果保羅不是羅馬公民,恐怕早就交給猷太人處理了。

所以腓力斯在他巡撫任上最後兩年,就一直沒有處理保羅的案件;現在有一個新任的巡撫非斯都要來接腓力斯的任,這樣事情才有了轉機,但是這個轉機是對雙方的。非斯都到任了以後巡遊到耶路撒冷,猶太人一看到是新任的巡撫,就立刻把他們對於保羅的要求給提了出來,要他提保羅到耶路撒冷審問。

他們原是想要在路上設伏殺他;但是新任巡撫非斯都也沒有那麼傻,如果將保羅押來耶路撒冷,先不說路上會不會出什麼安全的問題,在這裡無論是怎麼審,只要事情不如猷太人的願,那麼事情就難了了,恐怕激起猷太人的暴動,非斯都才不會上這個當。

後來非斯都回到巡撫府的所在的愷撒利亞,猷太人果然跟隨著來告他,新官上任三把火嘛,如果非斯都在這件舊案上再採取拖延的態度,那就很難交代的過去了於是開庭審保羅,但是又能審出什麼新花樣呢?還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案件又陷入膠著。

非斯都想要討好猷太人,就問保羅「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審嗎?」其實這一問是異常的凶險,如果保羅說好的話,那麼在路途上,在監獄中,都可能會發生很多事情,因為那裡是猷太人的老巢,巡撫的控制力量薄弱;看樣子是非斯都想要甩鍋,讓這個案件在耶路撒冷「自然」的解決掉。

保羅可能是看出來了這一點,於是他把愷撒皇帝給搬了出來,他是羅馬公民,有權按照羅馬帝國的法律來接受審判,而不能夠被任何人、任何官員給撮湯圓就把他的權利給撮掉了。一個國家國民的公民權,實在是其國力的表現,在此就是羅馬帝國的勢力以及耶路撒冷的宗教勢力在角力。

以祭司長為首的宗教勢力要求要處理保羅,然而羅馬帝國的權威也不容被動搖,既然保羅說要上告愷撒,那麼無論如何,巡撫也不能將之交到耶路撒冷去受審。有的人說保羅要上告於愷撒、最後也是死於愷撒的手裡,那是自己作死,但是我們看到這裡的情況,保羅是在被要求交到耶路撒冷的情形下,要求上告與愷撒,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

就正如主曾對保羅所預言的「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在此之後,保羅就終於要踏上往羅馬的旅程了,這也不是個容易的旅程,我們會再加以說明;願神保守我們、也賜福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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