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 星期四

仍要守住自己的身份(哥林多前7:24)

哥林多前書七章:「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 21 你是做奴僕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 因為做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做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做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份。」
 
你們沒有看錯,這是第二次用"要守住自己的身份"做文章的標題、就像這裡的經文20節、和24節,這兩句經文基本上是相同的一句話啊、但也有一點點不一樣。聖經上所紀載的事很多、若不是很重要的事、那是不會連續這樣寫兩遍的;那麼為什麼守住自己蒙召時的身份是那麼重要的呢?那不同的地方有沒有特殊的意義呢?
 
在前一篇我們所講的是:是否婚娶和是否行過割禮、保羅說如果是行過割禮後蒙召的、就也不要隱藏這個身份;若是還未行過割禮就蒙召了、那也不要再去行割禮、免得顯得基督的恩典還不夠似的、還需要割禮來補足似的;我們就可以用我們蒙召時的身份來作見證,在這件事上、我們很容易可以了解。
 
但是下面要說的事、就沒有那麼容易了解了,保羅要作奴隸的也要守住自己的身份,這是怎麼說的呢?在那個時代、作奴隸是很慘的事情、縱使我們知道基督可以讓我們在靈裡面得自由、一個奴隸因著蒙召、雖然在肉體上還是在捆綁之中、在靈裡他就和我們一樣、是成為自由的了。
 
這裡是用奴隸和主人、來表示我們在社會上的位分或是職業,保羅是說:不要因為被神給呼召了、就不再滿足於往日的舊地位和舊身份,昔日作奴隸的、不要以為被主呼召就應該要身份提昇、不用再當奴隸了;或者是本來作稅吏的、蒙主呼召後就該做更屬靈的工作。
 
保羅說,不要想這種事情,不僅是不要想,還要在神前面保住這個身份,這句話就很難理解了、如果是積極正面的身份、那保守住是應該的、但如果是奴隸、稅吏、妓娼蒙召,是否也應該保持那個身份?如果我們是這樣理解這句話,那我們就誤解了保羅的意思了。
 
保羅在21節寫到奴隸「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可見並不是真的要奴隸們繼續的作奴隸、妓娼繼續作妓娼!不、不是要人真正的停留在那個狀態、而是要在神前面保持這個身份、讓我們記得我是以那個身份蒙召的,是要我們不要以蒙召時的身份為恥,
 
還記得撒馬利亞井邊的婦人嗎?耶穌將她有過五個丈夫的事、現在有的丈夫還是別人的丈夫,將這些事講了出來,她就信了;她傳福音做見證時、也就都並不避諱地說了出來、告訴人耶穌將她歷來所行的都說了出來,就是這個意思。
 
查克·寇爾森(Chuck Colson)原來是前美國總統尼克森的助手、也是實際執行偷聽、後來銷毀錄音帶的人,他後來因為水門事件而入獄服刑;就在監獄裡,他成了一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他在監獄中看到了監獄中的人們心靈上的需要、他出獄後就成了一名傳道人、專門從事監獄的事工;
 
他從來沒有避諱他曾參與過那人人皆知、羞恥的水門事件、也不避諱他因此而坐過牢,他就是在神面前守住這個身份,幫助和他一樣有著坐監經歷的人們;他大可以出獄後隱姓埋名、以他的才能去賺更多的錢、但是他卻選擇保持他自己的身分,為主賺得更多的靈魂。
 
這就是保羅所說在神面前守住這身份真正的意義,叫我們不要以蒙召時的身份為恥。這兩句看起來相似的經文、前一句是要我們在人前、因自己的身份、不要丟失了信心,這是消極的意義;第二句經文、是要我們記念神按著我們的本相就愛我們、呼召我們、要我們不能忘記這救恩;
 
既然我們能如此得救、那還有許多像我們一樣的人、也都能如此得救;這句話是有積極鼓勵的意義在其中。感謝上帝、我們要記得自己蒙召時的身份、也領更多和我們一樣的人一起信主,感謝讚美主,願上帝賜福予你們。

2 則留言:

  1. 感谢主,让我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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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信主之前,我在男女关系上十分混乱,信了主以后有了家庭,孩子,重新过起了圣洁的生活,感谢主,主的恩典够用,但是后来渐渐忘记了神如何将我救赎回来,很感动有这样的教导,让我来到主面前悔改,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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