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 星期五

若那不信的要離去(哥林多前7:15)

哥林多前書七章:「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16 你這做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做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談到婚姻、那總免不了也要談到離婚、主叫我們不可離開配偶、若是離開了、就不可再嫁娶。這是一個信主的人就應當明白的事、神是允許我們有一個配偶、而不是說我是一個人、成年了就當有一個配偶;亞當本來是一個人、但神因著看見亞當的情形所說的話是:「那人獨居不好、我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所以並非凡是人就一定要有配偶。
 
主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19:9),主的原意就是要我們不可因為淫亂的緣故離開配偶、若是不幸因為其它的緣故而離開了、那就應當付上獨身的代價,因為我們已經有了主所賜的配偶、是我們自己沒有處好、不當再貪求第二個。這是每一個信主之人都該理解的。
 
但若是我們的另一半是不信的,一定要離開,保羅在這裡說的是:「那就由他去吧」;因為我們若勉強留著一個名義上的婚姻、而和另一半爭執、鬥氣,倒還不如雙方維持和睦的分開來的好。保羅還說「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因此維持婚姻並不是守律法、也並不是從婚姻中離開了就是犯罪,神還是要看我們的動機。
 
那基督徒是不是在不信的配偶、離開了以後就感謝讚美主、趕快再找一個信主的新配偶呢?絕對不可以如此、即使主動要求離開的是對方、馬上再婚還是犯姦淫,主說的話是十分清楚的了;作為基督徒的這一方,還應該要以耐心等待,試著挽回對方,那些一時衝動就離婚的,也可能很快就後悔了,基督徒還是要為離去的另外一半禱告,不只是禱告他的回心轉意,還要禱告對方也能夠在機緣中能夠認識主、信主。
 
我們若是自己因為信主而得救,那自然也當將這救恩帶給我們身邊的人,若是自己的妻子、自己的丈夫還沒信、當然也是應當將這救恩帶給他們,讓他們也能得救,就算是他們不能了解、還可能因為我們信主而離開我們、我們都還要以他們為念、不能就順便的藉坡下驢、離開那對我們不好的人、再換新人。
 
我們現在少有因為因信仰不同而離婚的、但是在保羅當時、以及今日在地球上的某些地方、夫妻雙方因為信仰的不同而離開的例子可是很多的、因此保羅就將這個指導的原則通知了各教會、要基督徒們都能爭取將自己的配偶都爭取過來一同成為基督徒、而不是配偶信仰不同就離開他。
 
看哥林多前書後面的經文、我們知道保羅是很願意離婚後的弟兄姐妹都不再嫁娶的;若是與前妻前夫也不可能再復合、那該怎麼辦?保羅除了說配偶死了之外、沒有再說可以再婚的條件,但那是一個基督徒即將受大逼迫的時代、因此不再嫁娶也好;但如今是一個和平的年代,吃喝嫁娶的還是人之大慾;教會若是傳講離婚了就不能再婚、恐怕也是很困難。
 
這個問題也有很多人再問、但是再怎麼問、原則是不能改變的、基督徒就算是因為任何原因離婚、還是該原諒對方、等待對方、守著獨身;除非對方死了、或者是對方再婚了。如果對方是死了,那麼這個婚姻的約束也就消失了;但是如果對方是再婚了呢?那也並不表示我們就自動取得可以再婚的權利、還是應該就這事、求問主的允許,等到主應允了,才可以再婚。
 
婚姻也是神的准許、是人生的大事;我們不應該只就自己的慾望而考慮,還要看到婚姻中、神所付予的意義;若是在婚姻中、要好好的為主持守婚姻,若是不在婚姻中的、要想清楚了、得到主的應許才進入婚姻,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也祝福你們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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