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 星期一

基督徒不要再假裝了

以弗所書四章:「 25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
 
為什麼我想要寫這一篇?可能你們也看到了、某一些基督徒太喜歡假裝了;當然不是指所有的基督徒、有一些基督徒也過著很真誠的生活、每天認認真真的生活在神的面前,讀經、禱告、遇到事情會用基督徒當有的看法與角度來思考事情、例如我這樣作是否可以榮耀神。
 
但是曾幾何時、許多教會變了、變得不再要求信徒過敬虔生活、在講道當中就直接反應了這一點出來;如果每週的講台談一篇神的得勝和神的榮美、再大大的誇讚信徒一番;請問當你在什麼都沒作的情況下就先得誇讚和認可、那在這種氣氛底下你還會努力的追求嗎?還會好好的想一想、自己還有什麼罪是需要對付的嗎?
 
於是信徒就惰怠了、這就是人性;每週的聚會成了一週一次的表現會、人人在這一天都裝出自己是一個得救重生的好基督徒的樣子、人對於自己缺乏又想要擁有的品質、本能的反應就是會假裝;於是約會中的男女、女的會假裝溫柔、男的會假裝大方,只可惜人沒有辦法假裝一輩子。
 
我記的年輕的時候看過一個男演員、他當時演的好像是岳飛還是文天祥、因為年代太久遠所以我現在記不太清楚了,反正是一身正氣、最後是個為國犧牲的英雄人物,但是後來在影劇版的新聞中、看到他為了女人、和別人爭風吃醋還動上了手、這才發現他應該是要演吳三桂才對、原來沖冠一怒為紅顏才是他的本性。
 
當他演民族英雄的時候,電視機前面的觀眾、入戲的就覺得這個人真的是正氣廩然、為國家為民族可以不顧自己的生命,可以犧牲自己的性命、也要得起對國家人民;但是演戲就是演戲,真實生活裡的這個演員、就沒有辦法說為國家為人民、堅持自己的信念到底、即使要丟棄生命卻也毫不改變。
 
基督徒也是一樣、如果是假裝的就是假裝的,當在教會中、在小組中可以假裝成愛主、為主事奉的樣子;但是回到實際的生活中、在工作謀生當中、能不能夠還是尊主為大、將主的心意放在最重要的考慮,還是將個人的利害以及私慾、變成首要的考量。

演民族英雄的演員可能自己入戲很深、真的覺得自己是英雄,但是他們的英雄往往最後用錯地方、要別人尊重他們、不能得罪他們;但是真正當國家民族需要他們付出、有生命危險的擺上、他們很可能就退後、不敢再逞英雄了;演員不能真為國犧牲、會假裝的基督徒也一樣經不起真的試探;
 
假裝還是會成為得到真東西的攔阻,如果你出門都可以帶上一個A貨的名牌包包、而又絕對沒人可以發現的話、又好看又不怕磨損,那麼誰會花上幾個月的薪水去買一個真品呢?如果假貨已經滿足了你要擁有真品所帶來的光榮感、那你對追求真品的動力就為之缺缺了。
 
但是假裝的重生它不是真的重生、假裝的重生雖然能夠讓你在教會中覺得抬頭挺胸、好像是進入另一個階層;但是假裝的重生在神的眼前不算數,用假裝的重生一樣是見不著、也進不了神的國;那我們假裝了一輩子,除了騙騙人、騙騙自己之外、最後會在主的面前全都被拆穿了、那時又怎麼說呢?
 
主最不喜悅的人群可能就是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了、主說他們自己進不了天國、還讓人也進不去。我們照他們的樣子偽裝下去、會不會也落在恩典之外呢?願主憐憫我們、好好的醒察自身、如果有不討主喜悅的地方、我們要快快的對付,這樣才能在恩典之中站立的住、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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