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7日 星期五

值得憂愁的事(林後12:21)三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9 你們到如今,還想我們是向你們分訴!我們本是在基督裡當神面前說話。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 20 我怕我再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又怕有紛爭、嫉妒、惱怒、結黨、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 21 且怕我來的時候,我的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汙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
 
我們不得不承認,許多的教會裡面,甚至是我們自己所在的教會裡面,都會有「紛爭、嫉妒、惱怒、結黨、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這些事是值得我們擔憂的,因為這些事會阻止我們生命的成長,讓我們長長久久的留在原地,甚至是向下滑落;
 
但是事情還可能更糟,保羅又提到「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汙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這些事情就是更值得當事人以及牧者憂愁的事情;其實我們看待這些事情並不是把它們當作一個單一事件來看待,而是要觀察每一個生命他們的動態;
 
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許多人從前都是這樣的,保羅在這裡只是簡單的幾個字詞帶過去,但是在加拉太書第五章中、他曾經也舉過這樣的例子:「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的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這些事是嚴重到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但是又有許多基督徒從前都犯過這些罪;那怎麼辦?其實重點是在能不能夠悔改,悔改了之後是不是又會再犯,所以說這是一件動態的事情;比如說、我相信絕對不是一個基督徒只要犯了一次姦淫之後、就從此與神的國絕緣了;
 
但是一個基督徒如果每年定的只拜一次偶像,一年只有一次耶,那麼他是否一定的會獲得神的赦免,這個我也不敢說;這個就是我所講的動態性;是悔改了以後改進?還是不悔改也不改變?或者是變得越來越壞?這些就是我們都值得憂愁的事了。
 
如果在某些基督徒身上發生這樣的事,那麼他是應該要悔改的;然而犯這樣事的人通常是自己不知要悔改的,或者是根本無力悔改的,這樣他其實是需要牧者、長老、或者是弟兄姐妹提醒的,要告訴他這種事情的嚴重性,如果始終不改的話、這樣的事情是可以讓我們與神的救恩隔絕的;
 
這樣的事就不僅僅像是羊不肯吃草,或是和別的羊互相頂撞,生病受傷那樣簡單的了,這樣就等同是有羊完全走迷了,而事實上如果有這樣的人又不肯改的話,他是不可能在一個傳講真理的教會裡面可以長久待得下去的,他遲早會真的從教會中迷失出去;
 
正如我前面所講的,羊群等同是主親自交在牧羊人手中的,而主自己闡述的時候是這樣講的,若是有一隻羊走迷,他是寧可丟下那所有的九十九隻羊也要去尋回那一隻迷羊的;所以這就是牧者的責任了,主對這樣的事是有很大的期望的;如果在教會裡有人犯了這樣的事而又不肯悔改,那麼牧者也應該要自己憂愁了,這將來是要怎麼樣與主交帳?
 
要知道每一個人能夠來到教會,都是有主的恩典和巧妙的安排;如果一隻羊本來不屬於我,那他的得救與否,本來就並不是在我的能力範圍內,也就不是我的責任;但是若是有羊進入我的羊群,我牧養了、但是又在我的看管底下、讓他給走迷了,這裡面就有我的責任了,我應該要為他憂心盡力,將他帶回來,這樣以後才好與主交帳;願上帝保守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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