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 星期日

不能隱藏(路8:16)

路加福音第八章「16  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 17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18 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主在講完了神的道如同種子撒在地裡、可以結出子粒來之後,就跳到這裡的點燈應當放在燈台上,並說了隱瞞的事是不能隱藏的;請問這是主的思想跳越、還是這本就是相關聯的,因此有感而發,將兩件看似不相關的事放在一起教導出來了?我想大家都已經有答案,當然是後者;
 
那麼我們首先來看一下到底什麼是不能隱藏的?是好事呢,還是壞事呢?光是不能隱藏的,因此人人都看得見不能隱藏,看起來好像是好事;然而另外一句當中所說的隱瞞的事,那多半就不會是什麼好事;因此主在這裡所要教導的到底是什麼呢?
 
答案是生命的本質是不能隱藏的;我們在過去常聽人用這句經文來告誡人:明人不作暗事,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是的,這句話是相對正確的,但卻不是絕對如此;在歷史上仍有些事情和作爲,我們會說「真象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當主說「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其實原文不像中文的翻譯用了「人」在這個句子裡面,那麼這句話就絕對正確了;我們自以爲可以隱藏的,也逃不過神的審判;中國人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這裡面也是有其智慧的,天地的知道還是排在當事人的前面,換成我們的話就是就算當事人都沒記憶沒印象,但是「神」一定知道;
 
是的,神一定知道,他或許也會將這事顯露出來,讓那人還在世上的時候就得著當得的報應,得到患難及痛苦;或者是在世的時候、人沒有能夠報應他的,那他也不能逃掉從神而來的、他應得的審判;到哪時,一切隱藏的事都要顯露出來的;
 
同樣的,一個人的生命是好是壞,是真的善良還是偽裝出來的偽善,這些事也是不能隱藏的;尤其是一個人遵從主的教訓,他必是行善不欲人知,右手所行的善事不要讓左手知道;而在家裡虔誠的讀經禱告也不會有什麼知道,不像那些在聚會裡大聲講方言的人;
 
但是主說:「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這是說主一定會用這樣的人。請問是誰將信徒給點亮起來的呢?這當然是主!我們只是自願被點亮,而一個信徒被主點亮之後,請問主會拿個罩子把他給罩起來,或是將他藏起來嗎?都不會的。
 
主會使用這樣子能夠作光作鹽的基督徒,一盞被點明的燈,主會將他放在燈台上,那是一個高處,是眾人都能看見的,不是為他自己,而是讓後來的人要能夠看見這亮光;但是我們不能期望今天被點亮,明天到教會裡就有人會知道,馬上讓你作見證;
 
這裡是說點燈的人會安排這一切,你不必急著毛遂自薦,急起來就在眾人面前講起方言來引人注目,這些都不需要;如果有這種情況代表這燈所燒的還只是綿質的燈芯而不是吸上來的燈油;耐心就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之一,所以我們就等待,主是一定會用你的;
 
也不一定是在教會裡用你,或者是讓你在生活中給人作了很好的見證,領人得救;不管是在哪裡用你,怎麼用你,主都必會在天上記念你的擺上,你的順服,更必不會虧待你的;願上帝賜福也使用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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