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 星期四

你們要給人(路6:38)

路加福音六章「36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37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 38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主在這裡用命令句發出一句話「給!」,中文翻譯成「你們要給人」好像就沒有原文的那種衝擊性;其實從原文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來,主當時那一口氣就只說了一個字「給」,就是要我們要能夠給出去,然後在後面才有話解釋為何我們當如此做。
 
你說:主啊,我們自己努力工作,辛苦賺錢,又不是很富裕,為什麼我們還要給出去呢?讓那些有富裕的人去多捐一點吧!但是主告訴我們:很可能那些有富裕的人就是因為他們、或是他們的祖先就是能給出去的人,如此這般,他們今日才得蒙祝福的。
 
當主說「給」的時候,是沒有條件的,不是說有餘的才要給,也沒有說富裕的才要給,那是一個直接的命令,所以人人都當給出去;當主在聖殿中看到那窮寡婦將兩個小錢給捐出去時,主沒有說因為憐憫就詛止她,說妳這麼窮就不用給了,並沒有!
 
主反而是稱讚了她的行為,我相信除了口頭的稱讚以外,主還會因為她是如此的給出去,就照他在這裡所說的,在其他的方面,加倍的賜福給這個窮寡婦,是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她的懷裡,遠遠超過兩個小錢的十倍以上,因為她所行的,是彌足珍貴的行為。
 
我們前面說過了,神是公義的,我們怎麼對人,那神也就怎麼對我們;唯獨在給出去的這一方面,並不是說我們給出去兩個小錢,那麼神就補找給我們兩個小錢;神應許我們凡是給人的,就有給我們的,並且會是更多更多的,是上尖下流式的更多;
 
什麼是上尖下流?那就比如是在裝載穀物時,容器不是裝到平整到容器的口而已,那就是這個容器的標定容量啊;我們說一個一升的匣子,裝滿到上面抹平了,那就是剛好一升;但是神為你給人這件事賜福給你時,是要遠遠的滿出這容器的標定量,上面要尖起來且盛不住要往外流;就是要遠超過你的量;
 
「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這量器就是指你給的是否認真;你用湯匙舀給人,反正是意思意思就好了嘛!那麼神也會這樣對你;若你用大斗舀給人,是認真的幫助人或是幫助神國的事工,那麼神也是同樣的認真的對待你。
 
我們要為各種原因給出去,不僅僅是因為慈善的原因,幫助貧苦的人是我們應該作的,奉獻給神國的事工也是理所當然的,也是得神祝福的;我不僅是教人這樣作,我自己也是身體力行的;上一次有一位,他的材料對我講道有很大幫助的牧師來到灣區佈道,我就趕去參加他的佈道會並且奉獻了一大筆錢。
 
就有教會的朋友聽到了我的計劃以後,就對我說:你何不奉獻一半就好了,另外一半就奉獻在我們自己的教會吧!他會這樣說是因為我們自己的教會現在也在財政困難當中;我告訴他:在我們教會中、我當奉獻的我一定會奉獻,但是這位牧師過往對我的幫助很大,而且他正在作神的工,我若是不奉獻給他,將來又有誰會奉獻給我呢?
 
感謝讚美主,神一直充充足足的供應給我,讓我的生活沒有任何的簣乏,同時也讓我的事奉大有果效,觀看我文章與聽我講道的人數一直在增加,我為此非常的感謝主,並且知道他必然會一直供應;你們今天看到了這樣的道理也要如此的去行,願上帝也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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