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 星期二

悔改和審判(路10:12)

路加福音十章「12 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13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14 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15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陰間!」 16 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在前面我們說到有些城市的居民都拒絕門徒所傳的天國之道,就是對他們說「神的國鄰近你們了」;主叫門徒們在離開那層的時候要跺下腳上的塵土,表示那城與我們無關,「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粘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
 
那這是主要門徒們作的,接下去主又說了,也就是列在這裡的經文「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那大家可還曾記得,所多瑪所受的下場,是什麼樣子的下場嗎?所多瑪是被從天所降的硫磺火給焚燒了,全城都毀滅了;
 
可是主在這邊所說的城、是什麼樣的城呢?可能就是一個猷太人的城鎮,可能在世人的眼中並沒有行什麼大惡行,也不見得有嚴重的殺人和姦淫等惡行,只是因為固執的不接受悔改的道,那麼難道他們所要因審判所受的刑罰,要比所多瑪還要甚嗎?
 
是的,主所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不過他所說的不是在現世,而是在神國來到、在審判後所要受的刑罰;難道就只是因為人拒絕他們,就要受這麼大的懲罰嗎?當然不是,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惡霸行為了,人要遭受審判是有其它的原因的;
 
那就是人是一直都在罪中,自從始祖亞當開始,人就是陷在罪中,也無力掙脫罪的纏繞;如果照這種情況去接受審判的話,那麼所剩下的結局就是要毀滅,要面對死亡,也就是生命的消失;除了能通過審判的,沒有好的結局;
 
所多瑪、蛾摩拉是肉體犯的罪極大,所以神在肉體上也懲罰他們,因此他們也付上肉身死亡的代價;然而其餘的世人,在靈裡面所犯的罪不見得就要小於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人,因此世人雖然沒有在肉身中受懲罰,但是卻也逃不過最後的審判。
 
主更以推羅、西頓兩城的結局來警告哥拉汛和伯賽大兩城;哥拉汛和伯賽大是在主耶穌當時的時代、在加利利和低加坡利地區的城市;還有其後所說的迦百農,這幾個城市主都經歷過,並在其中行過許多神蹟,但是這幾個城市卻都沒有「悔改」;這就是13節當中的「披麻蒙灰」,那是以色列認表示悔改的行為,或者你要把它想做是一種儀式感也可以。
 
我們無從知道在推羅和西頓兩個城市曾經發生了什麼,只知道那是在主前三百多年前就已經傾毀的古城;聖經和其它我們所知的書籍也沒有記載在他們的身上曾經發生了什麼;只是以主的口氣來看,主似乎是知道在他們身上所發生的故事;並說如果有今天的神蹟行在他們中間,他們必定已經悔改了。
 
相似的話語還記載在路加福音十一章中,那就是尼尼微城的事情;在路加福音11:32中是這樣記載的「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那更大!」
 
我們因為有約拿書,因而知道了發生在尼尼微城當中的故事;尼尼微人本來是作惡多端的,但是因為他們接受了神國的道而悔改了,他們便從當受審判的,成為可以定別的世代之罪的標竿;這是何等大的對比和改變;
 
有的人會問那公平嗎?會這樣問的人是弄混了認錯與悔改的區別;他們不是僅僅知道他們以往所做的是錯誤的,他們是真正的「悔改」了,意思是從此在思想和位分上都改變了;以往可能是沈溺於犯罪的,現在是厭恨罪惡的,這樣才是悔改。願上帝幫助我們,都能活出悔改過的生活,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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