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代禱的意義(中)

代禱也是你的禱告,雖然這裡面所代求的客體不是你自己,是別人;但這禱告還是你跟神之間的事情。只是在這中間、又牽涉到另一個對方的靈進來。我們在幫人做代禱的時候,一定要明白對方的心意,在靈裡和對方取得一致,這樣才是個同心合意的禱告。如果沒有確知對方心意、不但不是個同心合意的禱告不說,代禱還可能成了在神前面的屬靈爭戰,甚至是控訴了。
 
這怎麼說呢?有一次我聽到一位姐妹在禱告中為她的弟兄做認罪代禱,認罪的內容是只忙事業、對家裡不夠關心。聽到的人無不面面相覷。當然後來牧者就要為這事、為他們倆做輔導去了。原來這姐妹真的就是單方面替丈夫做認罪禱告、而丈夫並不知道。還好經過牧者條街以後,這位姊妹知道他錯了,和那位弟兄也知道在照顧家這件事情上面、自己做得不夠,引起自己的姐妹的不滿。這件事發展到這裡、算是有了一個還不錯的結局,但不是每個錯誤的代禱都會有好結果的。

又比如說、有位弟兄為姐妹代求、希望她能少看點電視劇。這個禱告本身並沒有錯、但問題是那位姐妹還沒有認識到這一點,她覺得她只是在有空的時候看看劇、打發打發點時間;這樣那位弟兄的禱告就成了控訴了。在靈裡倆人就不對頭了,這就埋下相爭的引子來。如果在代求之前先和對方溝通,雙方在靈裡一致了、再拿到神面前會比較好。同樣的道理,當有人找你代禱的時候,也應該溝通好。如果你同意就幫他代禱、如果不同意也講清楚比較好,不要心不甘情不願的代禱。

當然對於絕對必要的事情,基督徒也不怕進行屬靈爭戰。彼如說有姐妹為她的弟兄代禱、希望這位弟兄在外面能夠應酬少點,不要出去吃花酒;這種禱告是神也會讚成的事。雖然這位弟兄可還是能覺得生意也是很重要;這樣一來在靈裡面、兩人就不同意見了;不過即始是要屬靈爭戰,我覺得在這件事上還是值得的;因爲這是合神心意的。雖然我們可以代禱、但是在這個例子裡,還是不該用認罪代禱的方式來進行、而應該用一般禱告的方式。這就比如說:我們爲不信主的家人代禱、也是屬靈爭戰,也是同樣該做與值得的。
 
基督徒禱告的事項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生病求醫治是每個人都會求的,我們站在愛的角度都可以爲任何人代禱;但是主會不會醫治、則永遠都是掌握在神手中,在於神的權柄。其他的禱告事項、我們可以代求,在禱告中試著聆聽神的旨意、並轉達回來。但我們要明白一件事情,找人代求者有可能有其自己的想法;這不像是我們自己的禱告、每一樣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們自己都很清楚。所以我們如果可以、在禱告前要多溝通,在禱告中要多求問神的心意、讓我們做一個稱職的代禱者。 

也不用怕人家哄騙了你去為他們禱告祝福, 像雅各用紅湯騙取祝福那樣; 因為祝福是騙不來的。而如果我們真是被騙為人禱告祝福、也是無罪,正如馬太十章13 節耶穌差譴門徒時所說的那樣: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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