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日 星期一

妻子順服丈夫 (彼得前書3:1)

彼得前書第三章:「1 你們做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2 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
 
妻子與丈夫,到了近代,一直是解經的大難題,因為女權的高漲,現在教會之中要教導妻子要順服丈夫已經很困難了, 所以很多教會當中會用夫妻要用"彼此順服"來代替,這個主張其實是個假議題,但是如果雙方願意、特別是丈夫願意、是可以接受的,只是夫妻兩人恐怕會要在何事上該順服誰?的這個問題上、還是可能會再起爭議;這樣可能是顧到了兩性平權、但這也是妻子少了一個可以練習順服的機會、實在是非常可惜的。
 
其實我們看彼得在前書之中、連續講了幾個順服、都是要我們順服那些在位份上當順服的、這樣就藉以為主作出美好的見證; 見證我們有基督的生命特質在我們裡面,能夠將自己擺在當擺的位份上面、就可以自在的活著,就像基督願意順服天父那樣;一個基督徒、若是總愛挑戰權威,不肯順服,那就只能說明他還沒有足夠的基督生命在他裡面、因此很難順服。
 
妻子若因為自己的學歷高、賺的錢多、就不肯順服丈夫,就要求夫妻倆人"彼此順服",其實就是不肯順服的表現;這就是為信主的人、為了信仰做了不好的見證;這個道理也同樣可以用在那些該順服、卻找出各種理由難以順服的例子之上。
若學歷高、能力強的妻子肯反過來順服自己的丈夫,那就是為了主作了見證了;特別是妻子已經信主,而丈夫還未信主,當丈夫看見妻子肯為了信仰的緣故而真正順服,表現了婦人良好的品德、又發現她原來這樣的順服自己、不是因為自己有什麼了不起,而是因為她自己的信仰、因為敬畏上帝而順服丈夫。
 
那就是讓他大開眼目、非常好奇是哪一個信仰?有這麼大的力量,可以改變一個人到這種程度!那我猜那個未信主的丈夫,很可能就會願意花時間研究一下他妻子所信的是什麼,以前沒有聽過的也會好奇去聽一下的,可能很快也會信主的。
 
我們先不要說丈夫或妻子,一個好的基督徒、當神將他置於任何的情況之下,都應該很容易因著他的位份而成為順服;比如說我是一個開車30年的老司機了,假如有一天開著車、一個剛出警校校門的小警察、嗶嗶的吹著哨子叫我停車;我會不會說:豈有此理,我都開車30年了,你這個小毛頭恐怕連駕照拿到都沒有兩年,你哪裡懂得開車!?我會不會這樣啊?絕對不會的、一個好的基督徒一定會順服在權柄之下。
 
更何況是婚姻,如果你承認你的生命是神所給予的、不管是男是女;你的婚姻是神所安排的, 是神將一個妻子給交在一個丈夫的手中、那麼按照神所吩咐的話、妻子去順服丈夫如同身子順服頭、丈夫愛護妻子如同愛惜自己的身體一樣,應該是一點都不難吧?
 
同時這也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的問題,妻子順從丈夫、丈夫還要順服老闆、政府執政掌權的、然後還要順教會領袖、順服神,人人都得要在各項事情上學習順服;當你的位份擺在那裡的時候、人人都該要著順服、而不是討論為什麼要順服。所以妻子也不要去爭什麼一定要"彼此順服",光是這個動作就是不順服的表現、是還沒有基督生命的證明。
 
如果妻子說丈夫要求的事往往特別的不合理、不該順服;其實問題是出在你有個不合理的丈夫,而不是順服這個要求有問題;當然不對的時候,不管你是順服還是不順服、都會遭遇到不同的麻煩;還是靠順服將丈夫帶到主前、讓主改變他、要比你用不順服和他抗爭、沒完沒了要來得好。
 
當耶穌基督在地上做人的時候,他也一樣盡諸般的義、像人一樣的守律法,受施洗越翰給祂施的洗、並一切的行事都按照人的樣子、也給該撒和聖殿納稅。他本是神,但是卻在他自己處於這個位份的時候,也順服了一切的權柄;包括受祭司以及巡撫的審判、這就是祂給我們立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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