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 星期二

從領受「妻子要順服丈夫」談順服。

聖經中有多處地方提到「妻子要順服丈夫」,舊約寫了很多次、新約還是這樣寫、保羅寫過、彼得寫過、並且都寫了不只一次;但是到了現代、因為女權的抬頭,男女平等的呼聲充滿了我們的社會、以至聖經裡的這句話、有的姐妹不容易接受,有的時候牧者很難開口向會眾解讀。

有的牧者、就自動將這句經文現代化了,主動將之變成夫妻兩人是要彼此順服、彼此溝通、彼此討論 . . .等等,什麼好的詞都可以加上去;這樣的解釋、看上去很文明、很文雅、好像也很有道理;但是卻不是聖經的原意,而是從世上的心理學、人際關係,溝通技巧中拿出來的,這些東西和神的啟示比較起來、乃是世上的小學;

保羅在哥羅西書中就說:「2:8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果然就真的有基督徒、會拿這種新的解釋、反過來批評按照經文解釋的人是在要求姊妹們學"三從四德",是食古不化。 各位弟兄姊妹們,小學並不是一無可取的,小學是可以為基督徒所用的;而只是基督徒不能讓小學擄去。

那好爭辯的人還問:如果丈夫要求妻子去犯法怎麼辦?如果丈夫要求妻子不能敬拜神、不能去教會怎麼辦?在屬靈的事上可以順服、但是關於妻子權益的事也要順服嗎?像這樣的振振有詞的質問,好像他有道理;其實會問這樣問題的人、不但自己不懂順服、連本身的順服都是作的不好的。

你可以試圖將聖經裡面的教訓合理化、比如說要求用夫妻彼此順服來代替妻子順服丈夫;但那樣子做,就是將聖經的教導放在人間的道理之下,用你所謂人間的道理來檢視聖經、好像人的道理要高過聖經,要高過真理。

如果還是有那種想法的人、可以試著解一下以弗所書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是否也要解釋成教會和基督也要彼此順服呢?

順服不能是選擇性的、你不能說在:"屬靈,事奉神這些事情上、太太要順服丈夫的帶領",但其他的方面再說;不能在敬拜神上順服丈夫、但財政不順服、家政不順服,教育孩子不順服。不能這樣。基督徒所講的順服、是合理的順服、不合理的也順服,這可見彼前2章18節。

那違法和違背神的事要怎麼樣說呢?這樣就來到順服的真正意義了。真正基督教所講的順服、是我們對事情的看法、是有一個順服的次序、最高是主、再來執政掌權的、再來是世上的主人、再來在家中是丈夫、接下來才是妻子。決定事情要依照這個順序、位份低的要順服高的。

丈夫交待的事和執政掌權的相反(不合法),那當然是順服執政掌權的、因為那執政掌權者的位份還要高過丈夫、連丈夫都應當順服執政掌權的;以此類推、執政掌權的也應該要順服主、主有著最高的權柄。所以我們凡事只講位份(孰靠近主)、不問是否合理、只問是否合主。

在同一件事上、如果丈夫的帶領和主的教導不同、則要順服主、還要勸丈夫也順服主。但是如果一件事主沒有教導、法律也沒規定、那麼按位份就該順服丈夫了,綜使是不合理的。是的、即使是不合理的事也是要順服的;當然我們知道也有其他的經文來給丈夫、例如丈夫要愛惜妻子、如同愛惜自己的身體一樣,但是最後還是要回到不合理的事上、到底要不要順服?

有一次一個姊妹問英國的經學家大衛鮑森一個聖經上的問題、大衛忽然想起了這個「妻子要順服丈夫」的教訓來、於是他就叫這個姊妹去問她的丈夫;那個姊妹一臉懷疑的問大衛:"我丈夫還沒信主,你要我去問他?";大衛很堅定的要那個姊妹去問她自己的丈夫,那個姊妹最後一肚子懷疑又很不滿意的走了。
 
過了幾年,這個姊妹又叫住大衛鮑森,告訴大衛、她當初根本不情願去請教她自己的丈夫,心裡掙扎了很久、但是她最後還是順服了、沒想到她的丈夫給了她一個蠻有智慧的答案,並且由於她的問題、她的丈夫開始看聖經、後來信主了,短短的幾年、她丈夫的靈命真是突飛猛進、要超過她甚多了;這都是開始於一個簡單的順服。

當一位作妻子的想要討論夫妻間該是要如何彼此順服的時候、那個妻子在順服上是已經有問題的了;當我們開始用自己的解釋開始銓釋聖經時、那在某種程度上說,當人想要把使徒彼得和保羅所寫的經文、加上時代的意義來妥協,是不是也是某種的不順服的表現呢?

一個本身就不能順服的人、要如何才能真正明白那教人順服的經文呢?我們連神爲什麼造我們為男、或是為什麼為女、為什麼倆人會結為夫婦,連這些都不明白、我們有什麼資格來用我們自認的智慧來擅改聖經上的經文呢?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七章中說「7:17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你若是立志去遵行神的旨意,就會發覺所遵行的是對的;相反的、人若不願意先遵行神的旨意、放下自己的想法來先順服主、當然也就無法會明白神完全旨意的奧妙。

求主憐憫我們,讓我們在順服的功課上能夠甘心樂意的接受祢的教導,並且立志將之行出來,求主更新我們的靈命,讓順服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走你要預備我們要走的道路,感謝讚美主。

2 則留言:

  1. 在最近幾十年, 很多教會按立,祝聖了女性牧師,主教. 然而傳統由門徒傳下來的教會 (天主教, 東正教等), 仍然堅持傳統, 只有男性能傳承宗徒.

    當時希臘, 羅馬, 以及其他異邦都有女性祭師, 宗教領導. 只有猶太人從開始, 一直到現在, 只有男性拉比, 不隨波逐流. 耶穌也只有男性門徒, 雖然也有很多女性跟隨者, 從事重要的工作.

    現在社會男女平等, 但是還是男女有別. 上主創造男女時, 就有不同的目的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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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保羅對不同教會,不同時期的婦女能否講道,有著不同的教訓;有的不准,要她們回去聽她丈夫的;但在不同處又說婦女禱告與講道要蒙頭(變成可以講道);可見這不是絕對的規定,而是看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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