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 星期二

信心與行為、互為表裡(下)

在前一篇當中、我們就提到了信心與行為、其實並不是在同一個層面上的兩件事,信心是在裡面、而行為是在外面,兩件事是互為表裡、但又卻是一體的兩面。在上一篇中我們提到了馬太福音七章21節、主不認那些稱他的名、卻去作惡的人;就在之前的給節經文、剛好就提到這個表裡的問題:
 
馬太福音七章:「17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唯獨壞樹結壞果子。 18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19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20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這裡的經文講的是假先知不能行出好行為、其實這話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一樣,假基督徒也不會行出有好行為。
 
我們信主,就要聽從主的話,如果主已經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該如何去做、我們聽過他的命令卻不去行、那我們怎麼能好意思稱自己是信主的呢?好像反而是污蔑主名的;所以我常說一個人是否能行出道來、那就是一個人信心的溫度計;信心是看不見的、就像溫度是不能用眼見的;然而溫度計的讀數是可見的、就好像是人的行為是可見的,我們往往可以從一個人的行為看出一個人的信心,但是我說的是"往往",也就是說不是絕對的。
 
然而行為是可以偽裝的,僅僅有好行為是否可以算作為我們的義?如果有人會去救助危難中的人、只因為有人在關注、在報導,或是他可以拿去炫耀;但若是沒有這種機會、他就不會去作;有這樣的想法、這些主都知道,主也必不會因為這樣的行為就稱那人是信祂的或是義的、主所看的乃是絕對真實的信心。
 
路加福音6:46 中主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真實的信心、就表示真實的相信主的教導、愛主所愛、惡主所惡;有這樣的信心、不僅為主所愛、也一定會帶出遵行主的命令的果效來;不是因為祂是主、掌管著我們、所以我們必需要去遵行;乃是因為我們愛主、就愛祂所愛、也愛祂的命令,想要成全祂所想要成全的;
 
這正如約翰福音15章中、主的話說:「9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11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我們剛開始信主、往往是在一個自以爲信的層面上,甚至有些人是以自私的目的,例如求醫治、求順利、求平安的原因來信主的;但往後就要分開出來,真心愛主的人必然會開始遵守主的命令與教導,同時也可以感受到主的愛,越遵守就越因為主的愛而感到喜樂;如此、我們必定會產生世人眼中的好行為來的,我們的信也越來越真。
 
真實的好行為、符合主教導的、往往也都是要捨己、去成就他人、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放下自己的情慾、因著主所愛就也喜愛聖潔;這些行為都不是天然人有的,若是不信的人是很難很難行得出來、又有喜樂的;但若我們聽了主的道之後、就去行道;不是為了作給人看、乃是作給主看,這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們對主有真實的信心、真正的愛主。
 
一個人說他自己愛主信主,但是許多年月過去了,他卻過著和不信的外邦人一樣的生活、作不到愛人如己、內心還充滿了爭競、嫉妒、比較,還和主的命令犟嘴、違背主的命令;如果一個人有著這樣的生命、那我們要如何解釋他可以是一邊信了主、卻又長期的違背主命令的心呢?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他的信心還不真。
 
所以我要說信心與行為乃是一體的兩面、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的;先要有信主的心(其實連這個心都是主賜的),真信心一定會帶出好行為;好的行為蒙主悅納之後、就更堅固了我們的信心,更堅固的信心會帶出更多的好行為,就這樣形成一個良好的正向循環、我們在主裡面、不管是信心與行為都就越發堅固了。
 
感謝讚美主、你賜下那起初的信心給我們、並賜下你的話語、向我們顯明祢的心意;我們愛你、就照著你的意思行,你也更堅固我們的信心,好讓我們更愛你,感謝讚美主,求你也兼顧我弟兄姊妹的信心;願你幫助他們、讓他們都有力量行出主你的話來、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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