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 星期日

照神的恩賜做福音的執事(弗3:7)

以弗所書三章:「6 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7 我做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的恩賜,這恩賜是照他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 8 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
 
保羅是個偉大的使徒,是神所定的、為外邦人的使徒;他在第七節中講他作了這個福音的執事,這個執事和我們平常說我們教會中都有的執事,是同一個意思嗎?並不是的;保羅所講的執事就是對一件事負責任的人;就像司提反被初代教會選作對飯食工作負責的執事那般;
 
各個教會的執事是為各別教會內的事務負責,而保羅這福音的執事是為福音傳給外邦人的這件事來負責;因此保羅的這個執事所負的責任是要高過各別會堂的執事;
 
一般教會內的執事是會眾選舉出來的,可能還有各種的條條筐筐的條件,比如說在使徒行傳第六章中,初代教會選擇執事的三個條件,那就是:一、要有好名聲,這是指與人的關係;二、要被聖靈充滿,這是與神的關係;三、是要智慧充足,這是與事的關係;
 
到後來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中保羅寫給提摩太的選擇監督的條件時,就加了許多實際的條件,例如是要是無可指責的,只作一個女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是兒女凡事端莊,順服。
 
給作執事的條件則是: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貪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等人也要先受實驗,若沒有苛責之處,然後叫他們做指示。後面有說女執事也是如此,並說:只是只要做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這些條件都很好,但是後來的人一執行起來就變了味;例如這個只作一個女人的丈夫,那麼離過婚的是否就沒有辦法當執事了呢?如果那離婚是在信主前離的呢?最糟糕的就是有的教會還因此禁止守獨身的,或是沒有兒女的夫妻出來當執事,說這樣就不符合好好管理兒女的這一條;
 
這樣就是斷章取義了,像這樣子解經,連保羅自己都沒有辦法符合這一條,因為保羅從法利賽人的精英份子轉信耶穌之後,他的妻子就與他斷絕關係,很可能是帶著孩子搬回娘家住,從此老死不再往來;那保羅自己也無法滿足好好管理兒女這一條了,或是嚴格意義上來說:作一個女人的丈夫;
 
好在神不是這樣選人,福音的執事則是神所選擇的,神沒有給我們開列一長串條件,他選擇了一個手上沾過基督徒鮮血的法利賽人來做福音的執事;我們不知道神是按照什麼方法選擇他要用的僕人的;我們只知道,他加給他僕人極大的恩賜,這恩賜和啟示無疑的是來自神的,是照他運行的大能所賜的,也就是聖靈的大能;
 
然而領受啟示或者是恩賜、只能表示神現在要用一個人;這不能保證神要用那個人一直到最後,或者是說這就表示此人就必定得救;主曾差遣七十個門徒兩個兩個出去傳福音(路加福音十章),這裡面一定也包括後來賣主的猶大;門徒們回來都是歡歡喜喜的,因為工作大有果效,連鬼都服了他們,這也包括猶大;
 
正如主所說的:「凡稱呼我主阿啊,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許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7:21)
 
恩賜是神顯明要使用一個人的證據,得了恩賜就表示神對一個人有所期盼;可是不要以為這樣就表示確定得救;主耶穌另外有一句話:「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加10:20);我們能為主作些工作、當然很好,但是唯有結出有耶穌基督生命的果子,才是得救的唯一道路,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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