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7日 星期一

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二

以弗所書三章:20 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21 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在前一章中我們解釋了什麼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我們說那就是神的意念乃是高過我們的意念,神所要成就的事當然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到了這裡、我們可以說這兩句經文中,神所要成就的事原來就是神所要成就的事嗎?是的,這就是保羅的意思,神使用了祂在我們裡面運行的大力;也藉著這力來使用我們,來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
 
是的,但這只是從一節經文而來的吧! 不,其實20和21節所講的事是連續的,這兩個句子所使用的介詞是差不多一樣的,都是 onto him, 只是時態有一點不同,21 節有一個希望會發生的意思的未完成式。那麼我們應該如何來解釋21節在這裡的原因呢?
 
是保羅在禱告的最後來一句讚美神嗎?我想並不是;21節乃是在延續20節,所說的就是神所要成就的事情,20節是正在或是已經成就的事,21節所說的是未完成的事情。在中文當中比較難表達這種差別出來,不過言而總之就是:神使用了在我們心中運行的大力、所要成就的事就是要讓他在教會和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而且是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
 
有了21節的佐證,我們更能夠確定這個運行在我們心中的大力,並非是出自我們的意願的;我們自己的意願只會考慮到我們自己的好處、自己的榮耀;我們沒有辦法看清楚那個大局,我們也不知道我在這裡所求的,又怎麼能夠在教會和基督裡成全了神的榮耀,更不用說還要直到永永遠遠。
 
唯一可能的就是這個大力是神放在我們裡面的,這個大力也運行在我們心裡;那它在我們心裡要做什麼呢?那就是引導我們、改變我們;也幫助我們來到世上並不是徒增羞恥,而讓我們在這世界上能夠成就某些事情,因為這個大力是出自於神,所以最後所成就的事情、就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是的,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我們想要做的事情是我們自己所求所想的,例如保羅在雅典的時候,看到滿城的人都在拜偶像,就心裡焦急;請問那是出自於他自己嗎?也有可能,但是相似的事情也發生在我身上,教會裡有人在找人接送一位年輕的福音朋友;
 
我其實是不太情願出頭的,因為接送一個人要打破許多現有的作息安排,不像自身一人來去方便;但是我等了半天見沒有其他人自願接送,我的心裡也是和保羅一樣是焦急的;但我想那不是出於我的,因為這事對我自身並沒有任何的好處,照我以前的性格我是不會冒出頭的,後來我只是順服那加在我心裡的力量罷了,我其實早已經被這個力量暗暗的改變了。
 
神也要用這力量來成就事情,那力量在我的裡面、在你的裡面、在每一個基督徒的裡面;這些種種的事情加總在一起,那要讓他在教會裡、在基督裡得著榮耀,而不是為了博取我們自己的榮耀。因為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那麼這些事雖然還沒有完成,但是我們也知道:神所要的神必成就,並且還會成就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的,這也不是靠我們一代人就能夠成就的。
 
是的,保羅所用的句子是很簡單很精練的,但是卻又將這些意思表達的完整出來;就像我們是如何的在神所要成就的事情當中有份,也能夠成為萬事互相效力中的一部分;這力量所要成就的事不但是成就在我們的身上,更是為了在基督裡,在教會當中成全,最終是要榮耀神,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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