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 星期二

公義和愛神的事(路11:42)

路加福音十一章「42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43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 44 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我們作為有基督信仰的人一定要知道,神對我們所要是什麼,他對我們的要求是什麼!我們常說我們的神是活神,他真的是活神,活的神在我們中間,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救贖了我們,他並不是:對我們怎麼過我們的人生、或是我們的靈魂的變化一無反應的神;
 
我前面所說的神向我們要什麼,並不是說他向我們要了什麼東西、是為了他自己的好處的緣故。而是他要建立基督的身體,需要足夠的靈石,來建成夠要求的肢體,所以這裡面有一個揀選;揀選就不是全部都收,而是有所取捨,是有所要求的。
 
我們是否知道神對我們的要求?這裡主耶穌開始教訓法利賽人,我們看到他多次說"你們有禍了",意思就是說他們雖然生在以色列家,本來應為神的選民,但是因為你們是這樣的,你們將要在這揀選中失落,不會被揀選上了,這對於一個有信仰追求的人,豈不是大禍嗎?
 
我們不要以為主所說的只限於法利賽人;如果主對於原本是選民的這些人都是如此,那麼對我們這些原不是選民的,豈不是更加是如此了?所以我們當從主對法利賽人的教訓當中,看出並明白主向我們所要的究竟是什麼,並且讓這些事行在我們的生命中。
 
首先主說的是什麼呢,他說法利賽人十一奉獻,並且是精準的十一奉獻,連香料都分出十分之一了;我們看到主在後面說「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是對比於後面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主告訴我們十一奉獻是當行的,雖然他沒有說是一定要行的,但是當行的就是當行的。
 
今天許多基督徒在十一奉獻的上面有許多的藉口,有人說那是舊約裡的規定;但是這裡的路加福音當然是新約;然後又有人說這奉獻是針對以色列人所講的!如果你們要照這樣解釋聖經、解釋主耶穌基督所說的話,那麼你們就是挑三揀四,按自己的意思解釋(提摩太後書四章是說隨從自己的情慾來解釋)聖經。
 
從舊約到新約,在這方面所講的,就只有從以律法的形式、變成所當行的、如此而已。任何其它的解釋都是多餘的,且可能就是出於情慾,例如吝嗇、貪愛錢財等等;當然既然是當行的就可能有例外,這個你要自己面對主去作解釋;如果是家境窮困、生活困難的,主可能會憐憫;但若是出於吝嗇,那就是愛主不如愛錢財,你自己明白、主也明白。
 
但是這裡主提到有一件「不可不行的」,那當然是比起「當行的」更重要的,那就是「公義和愛神的事」;那什麼是公義和愛神的事呢?那就有很多的方面,比如說你的老闆正大放厥詞說信教的都是不稱職的傻瓜,那你敢不出來說「不是這樣的!我就是信基督的,如果你一定要認為我不稱職,那也只能如此。」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有人在作惡,比如說有強者在欺負年老的乞丐,你敢不敢出來主持公義?還是看到對方很強壯、就摸摸鼻子假裝沒有看到就走開?基督徒是一個社會的良心,一個社會可能有各種成份,但是如果缺少了良心就一定成了不公義的社會或是國度了。
 
所以求主幫助我們,能將神的國和神的義在人間彰顯出來,因為那是主口中不可不行的;也願主幫助我們,在當行的十一奉獻上也全然行的出來,不為自己的情慾所影響,因為那本來就是從主而來的祝福;也願上帝賜福這樣作的你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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