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

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路11:28)

路加福音十一章「27 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 28 耶穌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為什麼這個女人這樣說呢,因為他聽出來耶穌說的有道理、並且自帶有權柄;在當時的以色列,這樣的人可以成為夫子,而且是有名的夫子,那麼收入,名望,這些都是不言可喻的,於是她就稱讚;那為什麼不直接稱讚耶穌呢,而要稱讚他的母親是有福的呢?為什麼不稱讚他的父親呢?
 
我想這是因為她自己是個女人,可能她也有孩子,他希望他的孩子也能像耶穌這樣成功,所以老是想著如果我的孩子像這樣就好了;現在他看到耶穌的樣子就想起她自己的孩子,就想到那個身為耶穌母親的女人,那就是有福的。
 
她的誇讚有沒有在點上?或者他的孩子有沒有在旁邊正在聽著?這個我們也不知道,不過他的誇讚顯然是出錯地方;馬利亞是有福的,事實上天使就曾說她是蒙大恩的女子;但是她的出發點還是錯的,於是耶穌就會回答她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我們在這裡不需要討論這個女人的觀點是如何的錯,因為世人普遍是如此的;然而主也藉著她的話,引出他自己想要講的話,那就是「你們聽到神的道,然後就要遵守,那才能蒙福」;我們要蒙福,並不是僅僅只要聽過神的道,也不是聽了以後又明白神的道就能蒙福。
 
然而許多人卻是如此,他們聽了神的道,研讀了聖經,並從聖經當中獲得了很大的啟示;然後四週看看,發覺有很多人讀了卻讀不懂,聽了卻不明白;他可以在教會裡事奉,可以開始可以教導別人,甚至因此小有名聲,於是他就覺得他自己是特別蒙福的;但是主卻說:聽神之道而遵守的,才是真正蒙福的。
 
這並不是什麼新的道理,在申命記28章當中,在同一章當中,摩西就清楚的寫下蒙祝福或是遭受咒詛的兩種情況;其中的祝福或是咒詛的範圍小到各人的日常生活,大到國家民族的興亡盛衰,都是取決於是否聽、並且遵行神的話語,僅此而已。
 
舊約裡是如此,到了新約中也並無任何不同;有人說我們在新約時代難道不是因信稱義的嗎?是,但那只是暫時免於神的追討,真正的福份還是要我們 聽且遵行神的話語才能得著的;且真正的信(這個字也就是像)主耶穌基督的人,是絕無可能不聽、不遵行神的話語的。
 
主在這裡說出來了: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在他與門徒們臨別時的最後贈言之中,他也說到:「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那人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向他顯現」(約翰福音14:21)難道這不是新約,難道這還不夠簡單明白?
 
我們查考聖經,並不是僅僅想要明白神的道,也不是想要訓練自己好成為夫子、博得一點名望和利益;我們查考聖經,為的是要真正明白神的話語,好可以確實的遵守他的話語,也可以因此蒙福,就是得著他所賜的生命,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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