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7日 星期五

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

使徒彼得都曾經說過:律法是猶太人及其祖宗都所不能負的軛 (使徒行傳15:10)。耶穌基督來是要讓我們從律法的約束下得著自由,但是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第六章的一開始、就用了一個詞叫做"基督的律法",何以基督來了又有律法呢?還說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是個很重的擔子嗎?讓我們先看很短的這一節的經文。
 
加拉太書6章2節:「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在中文中 "各人的"和 "個人的"讀音一樣、但是意義卻相差很多。個人的是指自己的,別人有沒有是沒有關係的;各人的是指一個普遍現象的、你有我有他也有,每一個人的是獨立的、但又有彼此關聯性的。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意思就是說每一個人都會有重擔的,我們卻要幫助別人擔那個人的擔子。
 
有了過犯和如何的回轉已經在前兩篇中解釋過。 但在這裡的「重擔/互相擔當」以及「基督的律法」卻是需要解釋的。摩西律法的重擔是寫下來的,是無人能夠完全承擔的,別人也幫不了你的,你自己就必須要忍住,不可以去犯,否則就不能被稱義。基督的律法是在基督裡可以稱義的方法,並不是幾條可以寫下來的命令。

主在馬太福音11章中說: 「28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29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30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基督的律法就是要學耶穌的樣式。
主賜下要彼此相愛的命令(約翰福音 13章: 「 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35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這是基督的命令、卻不是基督的律法,要我們學基督愛我們的方式,去彼此相愛,這就是基督律法的成全方式、的其中之一。

加拉太書經文6:2 中的重擔的意思就是要行在基督的心意中,能夠活的符合神的盼望; 不被過犯勝過是心意之一,犯了過犯之後真心的悔改也是神的心意,要我們能夠幫助人、以及去愛神愛人都也是神心意的一部份。保羅說這些擔子、我們應當互相擔當著。
 
所以若有人被過犯所勝,我們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這就是我們因著彼此相愛的心,幫助人從過犯中悔改。他的悔改完全了他那部份基督的律法,我們用愛弟兄的心、以同情、安慰和扶助去幫助我們的弟兄,也完全了我的那部份基督的律法。因此我們的重擔是彼此互相擔當的。
 
互相擔當重擔,乃是一種愛心的表現,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10 「 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這就是基督律法成全的辦法,是要用愛,和摩西的律法成全的辦法很不一樣, 是不是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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