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 星期二

當弟兄為過犯所勝 (加拉太書6:1)上

加拉太書6章:「 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
 
包括牧者在內、基督徒是會犯錯的,只要是還活著、我們就有可能犯錯或者是犯罪;在基督裡、犯錯或是犯罪並不是不得饒恕的,神並不會當我們一犯了錯就立即放棄了我們,祂還是能夠饒恕我們、再給我們多一次的機會,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是犯錯或是犯罪的頻率、以及是對自己行為的反省能力。

在加拉太書中、保羅提到了順從情慾以及順從聖靈的兩種選擇;在羅馬書中,保羅用的是罪的奴僕以及義的奴僕的兩種狀態。當一個人順從了聖靈或是作義的奴僕時、那人是不願意犯罪的、因為他的目標是得到神稱他為義。雖然有著很好的目標、但是罪的引誘還是有可能找上他,他還是有可能會跌倒,不過那不應該是常態、而只是偶爾被過犯所勝過。

一個視犯罪為常態的人,或是在犯罪中卻絲毫不知道應該要悔改的人,要不然就是沒有在追求義、沒有聖靈的引導或是從根本上就抗拒聖靈;我們可以說這樣的人、就是為情慾所控制或是已經成了罪的奴僕了。這樣的人、即使是已經受過洗的人、我們都應該明瞭他的狀態、已經不再適合稱他為弟兄姐妹了,是已經失落給罪的人了。

已經失落給罪的人、我們並不是就要視他為仇敵、我們只是要知道、這樣的人要挽回他是很困難的;因為我們去勸戒他所講的話、他是聽不下去也不會認同的;許多時候,即使是自己肉身中的家人、我們可能要將這種任務交付在禱告中、要耐心忍耐、尋找適當的時機再想辦法勸戒他;也許神會創造一個這樣的機會、讓他能聽的進我們的勸勉。

例如一個沉浸在賭博中的人、當他日日流連在賭場的日子、是很難聽得進有人勸的;可能要直到有一日囊中金盡、連賭場都不再歡迎他的時候、他這時候如同被澆了一盆冷水似的;在這個時候若有人勸他、告訴他賭博的種種壞處、他才有可能聽下去;很遺憾許多例子是真的要到這種地步人才會醒轉,雖然喪失了所有的財富,但是人醒了總是要比不會醒要好的多了。

我們只能請求主的慈悲、在到這種山窮水盡的地步之前、就能夠先給一些比較好的機會、又能夠因為主的慈悲、把能夠勸勉的人也放在這種的環境之中、我們就當如此為在罪中的親人朋友禱告。

如果是弟兄姐妹犯了罪、教中有屬靈生命深度的人、則要在第一時間就勸勉他、 趁他還在以追求義為方向、趁他的心還不致於太剛硬的抗拒聖靈,趁一個人還沒在罪中陷太深的時候、我們就及時的勸他、那樣就會有很好的果效。

有許多的情況下、基督徒也容易出現一種鄉愿的心態、認為如果我們去勸他、會不會就形成一種論斷、會不會好像駁了對方的面子。例如今天在教會中、會強調婚前性行為是罪的教會已經不太多了,教會對教友友這種行為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沒有人提出相勸;結果有一些基督徒在婚前性行為之外、沒幾年之後又增加了墮胎的罪,這就是教會沒有盡到勸勉的責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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