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

不自以為有(加拉太書6:3)

保羅在加拉太書6:3寫了一句話:「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這句話可以用在很多地方都對,包括銀行存款,自己的酒量,自己的體力,自己的年壽等等。比如說一個平日十點鐘上床睡覺的人,被要求熬夜加班,他自己以為可以撐的下去所以就答應了,結果還不到12點腦袋就不好使了,這就是自欺最後自誤的例子。

當然以上這些都不是保羅在這裡所指的意思,我舉的例只不過要你們了解什麼是自以為、有就是自欺了,讓我們先看一下經文來了解保羅所意指的範圍。

加拉太書6章:「 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從這幾節的經文,我們知道保羅所指的該不是屬世的事情,乃是屬靈的事情; 是救恩嗎?有可能;是聖靈嗎?非常的可能;是基督的生命嗎?我是這樣認為的;不管此處所指的是以上的那一項,人若實際沒有而卻自以為有,那就是自欺了。而我們今日的基督徒,卻是最多自欺欺人的。

受了水洗,就以為有聖靈。要知道聖靈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翰福音16:8) 一個沒有自己認罪悔改的基督徒,恐怕是很難說是有聖靈的。

每個基督徒到了教會,都會裝出一副謙卑和善、很屬靈的樣子,好像有許多基督的生命、聖靈的果子在我們裡面;然而一離開教會,有些人還在路上就在抱怨這個人怎麼這樣開車,那個人怎麼不懂得讓路,第二天回去工作或是上網又開始和人勾心鬥角起來。如果是這樣、恐怕就算有基督的生命、在比例上也是較肉體的情緒少得甚多。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人為什麼要自欺呢,為了面子上好看,為了心裡覺得舒服點?都有可能,或者是以為這樣信心就增加了;信心增加了,我向神求什麼、神必應允。我告訴你們,那種信心是叫作自信心,人若是自以為配得、那恩典就不臨到他了,因為恩典是給那不配得的。

自以為有,就是自欺,就是自滿了,就不再努力追求了。自以為必定可以得著恩典,就依賴著恩典,在善行上就怠惰了,那神為我們預備的恩典、豈是叫我們不要去行善行義嗎?斷乎不是的。我們在愛人、以及好行為上,總要覺得常常有虧欠,正如保羅在羅馬書13章8節中所寫的:「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所以不論我們是在什麼地步,總要自以為不足,不要自以為有,要常常檢視自己的信仰,自己的行為,因為每一個人最後都是自己對主負責,直接面對主的審判。關於第4節中所說的:「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我們將在下一篇中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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