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 星期五

不可專誇自己(加拉太書6:4)

接下來的經文、加拉太書6章:「 3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 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這一句在第4節的話、必定是聖靈啟示保羅的真理,因為我們天然人的感覺、人對於好壞的認知都是來自與周遭社會的環境的襯托。是由比較而來;

比如說,一個身高180cm的年輕人,在亞洲可以說是算高個子的了;然而他若是去到北美或是北歐,在那裡大男人的標準至少要身高六呎(182.5cm)、體重兩百磅,所以那個亞洲的高個子到了那裡就自己感覺到變得瘦小了。

再比如說、在一個人人皆說髒話、三字經的地方,例如說在某些軍營中,說三字經、說狠話可能是顯示有男子氣概的表現,有些人只要開口一說話就用那種字眼開頭、在那些場合當中也沒有人會特別注意他;但是同樣的話、你如果敢講在教會的聚會當中你試看看?保證全場目瞪口呆的望著你。

我們在前一篇中剛剛說過:"不要自以為有,要常常查驗自己的行為";那麼是要怎麼樣的查驗方式呢?那個法利賽人就察驗了自己的行為、然後說:「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他的自我感覺良好,和別人比較,覺得自己要比別人要好,就這樣的就誇耀了。 我們要察驗自己的行為,一定要拿自己的行為和神所提出的要求比較,而不是和別人比較。

所以我們若是認為自己很好,可能是因為周遭的人都太爛而已。從前有一個年輕人,他在他的高中真是一個好學生,因為他不但是全校第一名, 而且他從來不逃課、而且不像其它的學生已經開始喝酒,賭博、交男女朋友,甚至未婚生子;因此他的老師和校長都稱這個年輕人是這個學校的模範生,是大家的榜樣。

但是一旦進入大學,他發現同學都非常用功,每天下了課就在讀書或是作研究,他以前在高中時每天只要花兩個小時讀書就考全班第一名了, 但現在他每天讀書四個小時、才能勉強的跟上全班而已。這種事幾乎是發生在每一個從美國得鄉村高中畢業的中學生、進入有名大學讀書的學生身上;這就是標準變了,人就必須要改變才能適應。

人的標準是會變的,而神是永遠不變的;所以我們若要比較,要藉著聖靈來比較,要看我們離神在我們身上有的期望還差多少。所以我們若要比較,不要和別人比,要和以前的自己來比較;當我們要較以往的自己、更接近神對我們的期望,我們就可以見證到我們從以往的軟弱,藉著基督我們又往前再進了一步了,為此、我們就可以暫時的歡喜快樂一下,

那別人呢?我們不要誇自己比別人好,拿別人作標準有什麼好誇的呢?比別人好也並不是討神喜悅的標準,只有神可以說我們還差多少。
 
第5節把這一點講出來了:「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我們每一個人最後都是要自己對主負責,弟兄姐妹可以對我們提醒,給我們幫助,但是我們在信主稱義的這條道路上,是必須自己走下去的;即使市親如父母子女,夫婦之間、都沒有辦法幫助對方走上信仰的的道路,我們的信和行、都必須是自己甘心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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