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在神面前的富足(路12:21)

路加福音十二章「16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7 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18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19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做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21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有的人看到或者是聽到這個比喻,可能會想:靈魂被取走了豈不就是要死了嗎,神為什麼奪走那財主的命呢?這裡除了說那財主積攢糧食和錢財之外,並沒有說那財主做了什麼壞事啊!這樣說的人真是不明白神的主權;試想,我寫了一個電腦程式,一開始跑起來,它吃掉了太多處理器的和記憶體的資源,讓電腦整個慢下來,那我豈不是有權柄將這個程式刪除(殺掉)、重新再改寫嗎?
 
人是神所造的,神在我們的身上有他的計劃和目的,如果我們符合神的計劃和目的,神當然可以將我們再加強,給我們永遠的生命和榮耀而不能朽壞的身體,我們都盼望有這樣的結局、不是嗎?但是反過來,如果我們的存在妨害了神的目的和計劃,難道神沒有權柄停止這樣的生命嗎?
 
我們在看待對與錯,不能總是從人的角度來分析對錯得失,我們不能用人的標準來看待神;在前一篇中分析了積攢財富的壞處,這也是站在利弊的角度分析的,唯一的不同是:我那是根據神所啟示的話語、試著從神的角度來分析利弊得失;
 
否則如果我們按照我們的標準、我們的想法,那麼吃了果子能夠分別善惡不也是很好嗎?為何這樣做的亞當和夏娃不再能夠居住在伊甸園內呢?(伊甸園也是神所造的園子)答案就是:我們本來就是神所造的,完全是在神的權柄之下。
 
因此神將人的命取走,不論是約伯的十個兒女,或是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和撒菲拉;我們不需要看他們作了什麼,再思考看他們到底該不該死,我們只要知道神取走他們的性命,那就足夠了;況且我們本就是必死之人,四十歲死了或者是八十歲死了,有多大的差別嗎?
 
但是我向你們保證,神若是取走人的性命必定有他的理由和原因!神不會因為他的一時的情緒,一時的高興或是不高興就取走人的性命;神所造的一切都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長久性;否則你們在那裡懷疑神的主權,批判神的作為的人,豈不是命早就被神取走了。
 
所以讓我們看看第21節、主所給我們的啟示「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也是怎樣呢?就是命會被神取走,當人只為了積攢財富而活著,如果不是神在他身上還有其它目的的話(例如要讓愛神的人得益處)他的生命就沒有價值;
 
那麼什麼又是在神前面富足呢?那就是要結果子!這是神在人身上最看重的一點,在約翰福音十五章,主有著一大段話,我現在只在這裡節錄前兩節主的話「 1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2 反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的,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我們存活在世上的原因和理由眾多,有些是可以造福別人,有些是可以警惕他人,有些人是可以為主作工,這些理由和原因都不若結出神所要的果子來的直接和重要;但是若一個人只會積攢錢財,在神面前卻是貧乏的,那麼可能他存在的假值就只剩下、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一項而已,那麼他的生命也就危險了;
 
願上帝保守看顧我們,憐憫我們的貧乏,請好好的修剪我們、讓我們能夠多結果子,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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