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 星期三

背起十字架跟從主(路9:23)

路加福音九章「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4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25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26 凡把我和我的道當做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做可恥的。 27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神的國。」」
 
主下面所講的這段話,世上將之講得清楚的很少,大多數人都是含混的交待過去就算了,往往在第一句話那裡就已經失焦了;主的這一句話不只是對門徒所講的、而是對眾人所講的,所講的話是「若有人要跟從我」;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公開的邀請 Open invitation,邀請所有願意的人都可以來跟隨他;
 
只是人們對跟隨他的意思是搞不清楚的,人人都以為就是指作門徒而已,這也是沒有錯,但是作門徒也只是開始而已,這個邀請是邀請人跟隨他直到永遠,這是一個多麼大的榮耀啊?要知道在天上有多少的天使願意跟從主耶穌基督,但是神有其它的任務派給他們;
 
然而主卻把這個邀約公開的向卑微的罪人給講出來,並且放在聖經裡讓我們也可以讀到,問題在於我們願不願意!然而就是這麼簡單嗎?軟弱的罪人真的可以跟隨基督,有能力作為他的親兵嗎?當然沒有那簡單,人要成為基督的親兵還是要經歷改造和訓練的。
 
這個訓練和改造都要從「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開始,還要在地上就跟隨著主,也就是要跟隨他工作的腳步,主就訓練這樣的人。有許多人說是願意跟隨主工作的腳步,但是也讓我保留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其他目標就好了,在這些事情行有餘力時再來跟從主;這樣的跟從不是真正的捨己,也還不算是天天背起十字架;
 
所謂捨己就是要放下自己的目標、自己的想法,唯獨聽從主的旨意、按照主的安排去行出自己的一生;而且是要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那就是在跟從主的過程中如果有痛苦、有缺乏,那人也要自己承擔;神可能在暗中幫助你,但是不要想著像天降瑪哪那樣的供應。
 
在地上什麼樣的人可以長久的跟在大總裁的身邊呢?是那種遇到一點小困難就不知道該如何就好的乖乖牌嗎?反正我就是忠心耿耿而已,絕不會悖逆和作亂,但是若總裁沒有交待該如何作,就不知該如何作了;這種人適合去為公司管帳或者是當保全;
 
可以長久留在總裁身邊的人都是可以遇到問題就能夠解決問題的,而且是照著總裁的心意去解決問題;他們不僅僅是在順風順水的時候忠心,在遇到困難和痛苦的時候,也總是忠心到底,甚至萬一要他們為主人獻出他們自己的生命,他們也會照做;
 
當天使的話臨到馬利亞,要馬利亞處女懷孕生子,馬利亞若是回答說:「我完全相信你是從神而來的,傳的也是神的話,但是未婚懷孕是會被人丟石頭打死的,所以我看是。。。」;或者是彼得約翰在耶穌復活後又到海邊捕魚,主耶穌對他們顯現,要彼得牧養他的小羊;但彼得若是說「主啊,我真相信你是神的兒子,但是法利賽人和大祭司現在要對付我們,我看還是在這裡一邊捕魚一邊信就好了。。。」
 
明白了嗎?這樣的人就不是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了,他們愛護自己的生命要超過於跟從主;他們將自己抓得太緊,不能夠捨己,以至於雖然跟從,但是在跟從的過程中某處就落下隊來;
 
這就是為什麼下一節當中,主還要這樣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真正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人,也有可能會為了主喪失自己的生命的,這就是十字架,並不是項鍊上的吊墜,而是一種致命的刑具;基督教的信仰不僅僅是愛與平安而已,信仰乃是生死大事;不僅僅有得生命,也會有死;但是要死、我們也要看是怎麼死,為誰而死。
 
我們不能死在罪中,或是為了世上的財物、田產、名聲這些東西而死;這樣為了世界而死的人並不能賺得生命,但是我們若是為了主而死,我們就要救了生命,並且那將是永遠的生命,這就是十字架的道理;我們先講到這裡,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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