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6日 星期一

罪與人

有一晚我作了一個異夢,這個異夢是關於罪的,是我以第一人的經歷去體驗了一個犯罪的事實。我這樣說並不是在誇耀我平常不犯罪,也不是說犯罪有什麼好去體驗的;只是我平常真的不會去犯這麼明顯的罪。再來重新經歷了一趟犯罪的心路歷程、對我去了解人犯罪的心理,以及現在所從事教牧的事工,都是有幫助的。
 
這真的是一個異夢,就和我以前所經歷過的那幾次相同,一切的經歷都是清清楚楚的、包括各種細節及心理;但是感謝讚美主在夢中所經歷的人物是過去的人物,使我在醒來以後知道這個夢並不是一個預言,否則那麼真實,我真的會擔心自己將來會不會真的會去犯這樣的罪;
 
好了,細節也不多說了,在這裡我們不用去討論那個夢的細節,因為用文字來溝通這些細節實在太費字節了,雖然很多人會想八掛其中的內容,只是那些對大家也並沒有什麼益處,所以我們還是直接和大家溝通溝通其中所得到的教訓,下面就是我的整理。
 
犯罪不是從某些行為、像是律法中所規定的那些不可作的行為發生了之後才開始的,而是從有某一個慾望時就開始了。罪從人有那樣一個心意之後就開始抓住那人了,然後就開始把人開始往偏路上帶;那是人的靈與罪的爭戰,只不過常常罪是用偷襲的方法,而使人陷在罪中。
 
其實不只是偷襲,反而更加像是陷阱和網羅,這是在聖經裡多次用來形容罪的形容和比喻;在罪開始抓住人時,人往往看不到罪的後果,卻只看到罪中之樂;好像獵人佈置陷阱都會加以偽裝,只把餌給顯露出來,那就是罪中之樂,但是那夾人的鋼夾與刺勾,則是看不見的。
 
就算知道犯罪以後會有後果,人還是以為自己會僥倖逃過罪的後果;好像是老鼠會試著避過老鼠夾上的機關、將上面的乳酪弄到嘴。當然我們知道這有的時候是可以成功,但是有的時候也有弄巧反拙的情況;就算是引誘人犯罪的「罪」本身,它也是不希望人每次犯罪都逃罪成功,正有如老鼠如果每次都偷到那作為餌的乳酪,那麼這個陷阱的設置也沒有什麼意義了,持早會有改良版的陷阱出現。
 
當人犯罪被抓到,要面對犯罪的後果時,人還會變得心硬,想一條道走到黑;因為在這個時候,好像被有倒鉤的陷阱抓住的動物一樣,往前繼續走還會更舒服一點,想要退出來還會更痛;但是真相是不讓倒勾刺到就會走到罪的肚子裡被吃掉,唯有停下來尋求幫助才是最好的方法。
 
是的,一但被罪的倒鉤給抓住,如果想要自己掙扎著退出來也會是弄得皮破血流的,唯有如果有人從陷阱的外面將陷阱給打開,才能講被勾住的部份給安全的釋放出來;是誰能夠這樣作呢,那個人要比罪更大,有能力赦免罪人的罪,那樣罪就可以被赦得原諒的。
 
在法制方面,在一定的範圍內,許多政府也都給出對於自首和坦白罪行的寬鬆政策,這是人世間的辦法;在對於人真正生命方面,只有主耶穌基督能夠幫我們恕罪,能夠幫我們將罪的倒鉤拔除,使我們脫離罪的權勢,進而獲得真正的生命。
 
當然這個過程不一定會是一個無痛的過程,刺從肉中間拔出來還是會痛和會流血,但是這是要比一條道走到底,或是硬拉硬扯一片血淋淋的的結果要好。這是一個唯一能夠得生命並且流血最少的過程,相信弟兄姐妹們到此都已經明白,並且也願意在耶穌基督裡真正的悔過,也又避免再進入罪的陷阱裡面;願上帝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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